技改设备招标公告
技改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已由宜阳县发改委以宜发改[2014]9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预算+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兴宜水利电力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轮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HNZDLY-2014-13号。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名称:洛阳兴宜水利电力有限公司技改项目设备采购。
3.2建设地点:宜阳县柳泉镇南的洛河北岸。
3.3计划工期:50日历天且满足项目进度计划要求。
3.4招标范围:发电机、变压器及其他辅助设备的购置、运输、安装、调试与终身维护。
3.5货物质量要求: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有关规定的合格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7承包方式:总价承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设备生产企业。
4.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内(2012、2013)无亏损。
4.3投标人应在近三年内(2011年1月1日以来)拥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一项及以上。报名时出具合同复印件(原件在报名时备查)、竣工报告复印件(原件在报名时备查)。
4.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 至12:00时,下午15:00时 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行署路金城宾馆前楼127房报名、资格审查及购买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表、2011年1月1日以来类似供货业绩合同、所能证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以上证件验原件且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交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10月31日15:00分,地点为 洛阳市行署路金城宾馆前楼二楼会议室 。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兴宜水利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宜阳县 邮 编:471600
联 系 人:苗先生 电 话:139*****319
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行署路金城宾馆前楼127房
邮 编:471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传真):****-********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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