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资质要求
(1)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
(2)应答人须具有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备案等级一级或二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一级或二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2 财务要求
(1)应答人须提供近2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部分不能提供审计报表的企业不适用,可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求提供为本项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3)应答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应答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如应答人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3 业绩要求
应答人须提供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期)至少5个房地产评估项目相关业绩。应答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和签字盖章页,只计算单项合同和采购订单(如为采购订单,须同时提供对应框架协议),不计算框架类合同。合同原件备查。应答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2.4 其他要求
(1)人员要求:
①应答人须至少提供1名本单位自有专业技术职称咨询人员作为本项目专职人员。须提供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劳动合同扫描件或近半年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材料;所报人员须专职服务于本项目,须在服务承诺书中单独承诺;
②应答人须提供至少2个独立项目组专职进行北京移动项目运作,实行评估服务项目专人负责制,并A、B角互为备份,须在服务承诺书中单独承诺。
(2)应答人近3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形:①因投标人责任引起的与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的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②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③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④按照《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被处理的,或在处理执行期的。
(3)应答人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提供的模版)。
(4)应答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5)应答人对比选文件中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及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应答必须满足,否则将被否决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