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分公司2022年化验室废液、过期药品和废弃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处置招标公告
天然气分公司2022年化验室废液、过期药品和废弃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处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天然气分公司2022年化验室废液、过期药品和废弃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处置 |
项目概况: | 1.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1项目名称:天然气分公司2022年化验室废液、过期药品和废弃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处置; 1.2项目编号: 2022TPWZ1066; 1.3服务内容:为更好的规范危险废物合规管理,保护环境,达到无害化处置要求。天然气分公司拟对2022年实验化验过程产生的1吨化验室废液、废弃包装物和过期药品等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1.4服务标准:服务商从事危险废物的处置、利用,必须持有相应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不得超越经营许可范围,年处理量不得超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服务商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防治法》的相关要求;服务商应根据天然气分公司需求,随时进行转移处置;服务商承担危险废物运输工作。 1.5计费依据:2021年大庆油田化验室废液、废弃包装物和过期药品处理费用标准 1.6计划投资: 人民币5万元(含税)。 1.7实施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12月31日。 1.8 谈判范围:本次谈判预计处理2022年天然气分公司实验化验过程产生的化验室废液、废弃包装物和过期药品1吨,天然气分公司化验室废液、废弃包装物和过期药品主要包含硝酸银、氢氧化钠、卡式试剂等危险物质,危险废物代码HW49(900-047-49),产生的危险废物由服务商负责运输至服务商的合规处置地点进行合规处理。具体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1.9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服务商从事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利用,必须持有相应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包括HW49(900-047-49)类,递交响应文件之日剩余年处理量满足天然气分公司2022年化验室废液、废弃包装物和过期药品产生量,处置场所剩余容量能够满足谈判人处置要求; 2、由服务商负责危险废物运输转移、称重工作,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防治法》的相关要求,并提供相应的称重单据存档; 3、谈判人负责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相关手续,服务商须配备专人在转运过程中进行业务沟通、数量签认、现场核实等。 |
项目单位: | 大庆油田天然气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影印件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 2、本次谈判要求服务商资质具备市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内包含处理 HW49(900-047-49)类危险废物,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影印件(盖公章),递交响应文件之日剩余年处理量满足天然气分公司2022年化验室废液、废弃包装物和过期药品产生量,处置场所剩余容量能够满足谈判人处置要求。 3、服务商须承诺:①递交响应文件之日剩余年处理量满足天然气分公司2022年化验室废液、废弃包装物和过期药品产生量,处置场所剩余容量能够满足谈判人处置要求。业主有权对中标人的人员、设备、安全环保设施、技术力量进行随时审查,对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的设备、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装备和所提供的服务人员与谈判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业主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②具备24小时随时提供现场服务的能力,在接收到服务需求通知后,服务商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危险废物转移工作。 ③服务商负责危险废物运输和计量称重费用,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防治法》的相关要求。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2.谈判文件的获取 2.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2年5月12日上午08:30至15:30— 2022年5月16日上午8:30至15:30,报名系统过时将自动关闭。请承包商合理安排文件购买时间,因报名系统过时自 动关闭引起的无法购买谈判文件问题,由承包商自行负责; 2.2谈判文件出售地址: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东区(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招投标服务大厅; 2.3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资料: 2.3.1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 2.3.2委托代理人本人购买文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 2.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备注:支持支付宝、微信,各行银联卡支付)。承包商开具发票时,须提供付款单位的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方可开具。 3.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3.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5月19日09时00分,地点为: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区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号物资大厦一楼); 3.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参加谈判会议的承包商代表须为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张哲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45*****911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刘丹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301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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