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及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备与安装招标公告

义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及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备与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平乐县义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农经[2012]1493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发改投资[2013]942号文下达了桂林市平乐县义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平乐县水利电力局,招标人为平乐县水利电力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4〕177号,现对该加固工程项目的大坝安全监测及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项目名称:桂林市平乐县义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及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
项目编号:GYZB-*******
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桂江思勤江支流义水河上。
交货地点:具体工程所在地。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主要为:桂林市平乐县义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水文自动测报系统、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防汛应用系统等设备内容。采购与安装投资约116万元。
计划交货期及安装工期:计划交货期:合同生效后并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15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工期:30个日历日。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在国内注册的);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生产厂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近5年(2009年~2013年)具有本工程类似的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或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备(供应或生产)及安装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质量认证证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证书(若有)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 2013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负责人:黄工程师、王工程师,联系电话:****-*******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信息表打印件)或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信息表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打印件、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参保缴费证明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供资质条件、业绩要求所需证明文件打印件(原件备查))。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投标文件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4年10月15日17: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6.3 本项目按有关要求,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4年10月31日10:0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乐县水利电力局
地 址: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安良街75号
邮 编:542400
联系人:李峰
电 话:****-*******
传 真:****-*******
E-mail:sdjggz@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1-5号
邮 编:530023
联系人:马运生
电话/传真:****-*******
E-mail:gxgyzb@126.com
网 址:www.gyecc.com.cn

招 标 人:平乐县水利电力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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