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服务采购(重新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昆明市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服务采购(重新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项目昆明市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服务采购(重新招标),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昆明市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代理机构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为《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现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本项目的实施单位。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磋商范围:选取2家单位作为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服务单位,此次竞争性磋商选取2家单位,采取划分五华辖区各办事处及隔离酒店(以2022年2月隔离酒店为划分依据,后有变动原则上采取均分方式进行),确定服务范围(具体见下):具体中标后按东西片区及人口数量划分A片区、B片区,以中标顺序推荐顺序依次确定A、B片区,若出现其中一家中标方因故不能承担责任片区范围的采样职责时,采购方有权选择第二家中标方承担相应检测工作。(注:如省市上级主管部门对核酸检测单位规定时,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2.2服务内容为:(1)五华区隔离酒店工作人员、环境的新冠病毒核酸监测相关样本的采样、检测。(2)常态化监测项目:重点人群、环境样本及冷链食品(含包装物)等相关核酸采样、检测工作。(3)应急性的特殊采样检测工作、大规模人群筛查混检工作等,视具体情况沟通协调。

2.3服务地点:昆明市五华区;

2.4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2.5服务要求:(1)根据区疾控中心提供的采样地点和名单规范采集并做好检测。检测机构在进行采样和检测过程中,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八版)附件10 新冠病毒样本采集和检测技术》进行抽样、检测、质控及结果判定。(2)根据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和结果清单。所有检测和报告相关工作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因检验结果引发的问题,由检验检测机构负责。(3)遵守保密协议,检测机构不得泄露委托检测项目的内容、结果及数据。

2.6采购预算:单采不超过28元/件,混检不超过8元/件,按实际检测数量据实结算,后期若省级指导价变动,需予以实时调价。

2.7 技术要求:根据现行国家、省级部门要求,承担隔离场所核酸检测机构需在6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其余检测业务时限按照国家要求规范执行;承担核酸检测机构需按照时限要求予以响应(若国家、省、市政府对检测时限调整,需按要求严格执行),若出现响应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采购方有权更换检测机构。

2.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3.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1)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须含有医学检验科);

(2)供应商需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①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能查询到的全国核酸检测机构,查询网址为http://gjzwfw.www.gov.cn/fwmh/healthCode/indexNucleic.do;(供应商需提供查询截图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已通过二级或以上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且具备PCR实验室条件;

(3)具备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

3.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3.5 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由单位在册人员持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4.3采购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5.2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竞争性磋商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准时参加开标会。

5.3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kmcsn.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篆塘路15号

联系人:王宪武

电话:0871-********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 系 人及电话:郭薇(159*****995

传 真:(08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冠肺炎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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