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窗口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窗口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窗口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42,600.00
最高限价(元):1,042,600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技术要求
(一)服务内容
1、高层次人才认定。为全市高层次人才提供日常人才认定服务。
2、“盛京人才卡”发放。为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发放“盛京人才卡”,开展日常管理和后期维护服务。
3、科技人才政策服务。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高端外国专家、中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提供咨询服务。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4、奖励资金申领及首套购房补贴。为新引进培养并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咨询、材料收集、资金申领和后续服务。
5、人才贡献专项奖励。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咨询、材料收集整理和申报服务。
6、人才公寓申办及公积金优惠政策。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公积金优惠政策的咨询、材料收集和代办申领服务。
7、配偶推荐工作。对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为人才配偶推荐工作过程中的政策咨询、材料收集整理和代办服务。
8、职称评审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供职称评定代理申报服务。
9、子女就学。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提供政策咨询、材料收集整理和申报代办服务。
10、人才及团队落户。对有意来沈就业、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提供落户指导和预约代办服务。
11、工商信息查询。为有意创办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工商登记注册信息咨询及代办服务。
12、投融资咨询。为有投融资需求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贷”、“人才投”金融服务的咨询和代办申领服务。
13、出入境服务。为符合条件的为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提供因私出入境证件、签证证件和永久居留身份证的政策咨询及代办签证证件延期和永久居留身份证换发服务。
14、知识产权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知识产权咨询服务。
15、政策咨询服务。对有意愿申报各类人才工程、人才计划、人才项目的高层次人才政策咨询服务。
16、交通出行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交通出行、商旅出行等服务。
17、文旅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免费旅游景点咨询服务。
18、医疗保健服务。开通就医绿色通道,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咨询和诊疗预约服务。全年各项服务业务量总计约*****件。
(二)服务形式
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突出“管家式”贴身服务功能,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服务。
(三)服务标准
1、供应商的相关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有效期内的经人社主管部门认定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其他要求。
2、供应商应针对采购需求,配备相应的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应具备从事人力资源行业3-5年的工作经验;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上岗前应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熟悉业务。
3、供应商应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12个月
2、履约地点: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管理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0%,履约期满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20%。
4、验收:本项目由采购人依据《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备有效期内的经人社主管部门认定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2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5月1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沃霖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世家B座9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自行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nwlzxgw@163.com ),电子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沃霖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世家B座9楼
邮箱地址: Lnwlzxgw@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沃霖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43-0008-0000-01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