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事指南
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事指南
一、实施单位
浏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设定依据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
第六条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三)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查、抽测;
(四)监督工程竣工验收,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三、检查方式
遵循差别化管理原则,采取巡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申请资料
不需要提供申请资料
五、检查时间:0.5天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0731-********
标签: 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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