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事指南

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事指南

一、实施单位

浏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设定依据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

第六条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三)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查、抽测;

(四)监督工程竣工验收,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三、检查方式

遵循差别化管理原则,采取巡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申请资料

不需要提供申请资料

五、检查时间:0.5天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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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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