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中心户外指示牌发布招标公告

金科中心户外指示牌发布招标公告


北京金科中心户外指示牌发布

招标单位:北京金科展昊置业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您好,如果贵公司在此次招投标过程中遇到任何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欢迎致电金科股份纪检监察部负责人。

姓名:陈召良 联系方式: 136*****711

目 录

1、 项目概况

2、 招标的范围及内容

3、 投标报价及合同价

4、 付款方式

5、 评标原则及内容

6、 投标人须知

7、 招标日程安排

8、 投标文件确认书

附件1:报价单

附件2:《投标人报名暨资格预审表》

附件3:金科股份营销类招投标真实承诺书

附件4:《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证明书》

附件5:合同样本

北京金科中心项目户外指示牌发布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金科王府项目户外指示牌发布

二、 项目基本介绍:金科中心项目2014年下半年的户外指示牌广告发布,旨在拦截客户,有效的指引意向客户的到访,促进成交。

三、 招标的范围及内容

按照招标单位所提供的招标内容及相关资料进行投标。

招标内容:六环到金科中心主路线,详见报价单。

四、 投标报价及合同价:

1、 投标报价:采用清单式报价,月费、半年费、年费三种报价;

2、 合同确定价:由中标通知书确定合同价。

五、 付款方式:

一般根据广告发布月度结算发布款。根据最终合同确定价格,投标公司提供月度发布报告给招标公司相应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结算。投标人在收取甲方款项时,应出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暂停付款。

六、 评标原则及内容:

将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评选人进行评审,中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经济标为合理低价中标原则。

2、 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如资质、服务、活动效果及最近两年的项目业绩等)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注:将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评选人进行评审,中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单位的其他要求(如资质、工期、承诺、服务及最近两年的项目业绩等)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将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的密封文件,提交相关评审人进行评审:

3、在同等条件下与金科曾有业务往来的单位优先。

4、若几家单位标的一样,甲方则根据是否有过合作、可以兑现的服务(需写入合同)以及双方资质进行评标。若投标单位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未到甲方指定地方则视为投标单位弃权。

七、 投标人须知:

1、 投标单位企业必须提供自己的公司简介。

2、 参加本制作投标的单位只能以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一次。

3、 投标单位必须要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项目业绩,其社会信誉由招标单位实施考察和进行社会调查。

4、 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5、 在投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壹份(复印件需加盖鲜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投标单位法人,需投标单位出具委托书并加盖鲜章),原件交招标单位核对后退还,招标单位留复印件。

6、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确认书》、《投标报价书》书面文本各两份;

7、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故评标时投标人须到现场,所提交的资料恕不退还,作为下次合作的参考资料。

8、 投标内容应包括所需广告发布设备的制作到位周期,供招标公司参考。

9、 中标公司应在七日内与招标单位所指定的时间、地点签定合同,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合同的,均属于违约,我公司将取消与该公司的所有合作,并将其违约行为通报集团的其他公司。

10、 中标人若在此活动合作中配合较好,活动效果、服务质量、执行效率全面符合招标公司的要求,可优先考虑下一次的投标资格。

八、 招标日程安排:

1、 招标文件的领取(官网下载 )答疑时间( 10月10日 )。

2、 投标单位必须在2014年10月17日17: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盖鲜章送达北京金科地产营销部柴文华处进行报名登记,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无论任何理由均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里包含以下资料:

u 投标文件确认书(盖鲜章,格式详见后续附件);

u 投标报价表(盖鲜章);

u 最近两年与一线企业合作的案例清单(盖鲜章);

u 公司及服务内容简介(盖鲜章)

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

u 《投标文件》密封盖鲜章

u 投标保证金(支票,抬头:北京金科展昊置业有限公司,金额20000元)招标结束后,此保证金予以退回

u 《投标人报名暨资格预审表》(盖鲜章,格式详见后续附件)

u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u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鲜章)

u 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盖鲜章)

2、在经过我司筛选比对,确定最终竞标单位后,开标具体时间由我司另行通知。

3、开标时,各竞标单位需提供一下资料:

n 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要求详见附件),若法人参加则不需要此项;

n 法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4、招投标会议后,我司将根据招投标结果适时公布中标单位,确定合作合同。

八、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北京金科纳帕置业有限公司所有。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80号马哥孛罗大厦1506营销部

联 系 人:柴文华

联系电话:***-********-***


投 标 文 件 确 认 书

北京金科展昊置业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北京金科展昊置业有限公司金科中心项目户外指示牌广告发布的投标,对贵单位在贵司集团官网发出的该投标文件及相应资料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贵公司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公司保证本项目中标后绝不转包和挂靠,并按照合同要求按质、按期完成任务,一旦招标单位发现我司有上述违规行为,我司甘愿承受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处罚。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公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附件1:

投 标 报 价 范 围

户外指示牌费用(含报批)


序号

路牌位置

规 格

数 量

路 段

周期

费用

1

京开高速高米店出口前直行

1m×2m(单面立柱背杆)

1

(主路)

2

京开高速海子角出口前直行

1m×2m(单面立柱背杆)

1

(主路)

3

六环西向东出天水街

1m×2m(单面立柱背杆)

1

(主路)

4

六环东向西天水街出口前

1m×2m(单面立柱背杆)

1

(主路)

5

京开天宫院出口前

1m×2m(单面立柱背杆)

1

(主路)

6

天宫院出口右转

1m×2m(单面立柱背杆)

1

(辅路)

7

思邈路右转

1m×2m(单面立柱背杆)

1

(辅路)

8

庆丰路口直行

1m×2m(单面立柱背杆)

1

(辅路)

9

南六环天水桥右转出口

1m×2m(单面立柱背杆)

1

(主路)

10

天水桥出口右转天水大街

1m×2m(单面立柱背杆)

1

(辅路)

11

天水街左转天河西路

1m×2m(单面立柱背杆)

1

(辅路)

12

京开辅路右转金科中心

1m×2m(单面立柱背杆)

1

(辅路)

13

天河西路右转新源大街

1m×2m(单面立柱背杆)

1

(辅路)

14

地铁4号生物医药基地旁直行

1m×2m(单面立柱背杆)

1

(辅路)

15

龙湖时代天街旁直行

1m×2m(单面立柱背杆)

1

(辅路)

16

绿地启航旁直行

1m×2m(单面立柱背杆)

1

(辅路)

17

住总万科橙直行

1m×2m(单面立柱背杆)

1

(辅路)

总计

附件2:《投标人报名暨资格预审表》

投标人报名暨资格预审表


招标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

报名时间

资质等级

法人代表

企业电话

经营范围

企业传真

企业组建时间

开户银行

账 号

企业概况

自有人数

管理人员

其他:

固定工

合同工

合计

与本公司合作经历

最近两年业绩

拟投入本项目团队力量

项目负责人姓名

电话

职务及职称

相关负责人姓名

电话

职务及职称

项目部人员安排:

项目团队最近两年业绩

(盖章)

招标委员会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报送的资格预审文件作为本表的附件,本表一式两份。视招标内容的不同,选择填写。

附件3

金科股份营销类招投标真实承诺书

1、保证此次招投标不与其他竞标人相互串通哄抬投标报价,不排挤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非正当手段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保证此次招投标无关联关系企业或兄弟公司以不同的公司名义参加金科股份的同一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金科股份在营销招投标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或其他影响招投标的正常开展的情况的发生,将有权扣除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并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应经济法律责任的权利。

4、金科股份在标的实施过程中或标的完工后如发现投标单位有上述行为或者其他围标、串标行为的,一次性扣除该项目中标总额10-20%的罚款。

投标单位确认: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4:《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人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系 的法

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司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订 合同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今证明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5:(例)

户外广告制作发布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互利、公平的原则制订,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发布户外广告牌广告。

第二条 广告发布媒介为户外广告牌;双方同意按以下约定发布广告:

户外媒体投放方案

编号

发布费用(元)

位 置

照明

广告形式

广告规格及面积:

长 米×宽 米× 面= m2

广告发布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

小写:

大写:

外打灯: 盏

射灯: 盏

2

小写:

大写:

外打灯: 盏

射灯: 盏

小写:

大写:

外打灯: 盏

射灯: 盏

备注:

1、每块广告牌的日发布费按该广告牌发布费用除以约定的发布时间总天数计算为准;

2、各块广告牌的效果图见附件。

第三条 如实际发布的广告牌面积少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面积的,甲方按该广告牌减少的总面积占该广告牌约定总面积的比例扣减该广告牌广告发布费用;如实际发布的广告牌面积大于约定面积的,广告发布费用不作调整。

第四条 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发布时间发布甲方广告,如实际发布起始时间迟于第二条约定的起始时间的,广告发布时间相应顺延。乙方广告制作、安装完成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接通知7日内验收,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整改至合格,验收合格由甲方签字确认的时间作为实际发布起始时间。甲方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逾期7日不验收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合格并从甲方收到书面通知后的第8日作为实际发布起始时间。如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整改至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的时间作为实际发布起始时间。

第五条 广告发布总费用:

5.1 广告发布总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5.2 发布费用已含场租、广告发布审批手续所需费用(含画面更换)、电费(含发布期间所需电费)、灯具、材料、设备、设施、税费、保险、清洁、维护、安全、保修、广告发布及 次喷绘画面设计、制作、安装等一切费用及合理利润。甲方不再因此支付任何费用。

5.3 如遇不可抗力(包括政府行为),致使全部或部分广告牌被撤销或者暂停使用的,双方可以协商异地发布或延期发布,协商达不成一致的,双方按遭受不可抗力的该部分广告牌日发布费用乘以实际发布天数结算该部分广告牌发布费用,双方在该广告牌被撤销或者暂停发布情况发生后10日内结算退、补发布费用,逾期退、补的,按应退、补金额的日万分之三计算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违约金加倍计算。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地点:

6.1 本广告合同签定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总合同金额20%作为首付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整)给乙方。

6.2 本合同约定广告全部制作安装完成,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如各块广告验收合格时间不一致的,以验收合格最晚的时间为准),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整)给乙方。

6.3 全部广告发布满 个月后 个工作日内(如各块广告实际发布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发布最晚的时间位准),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共计人民币: (大写: 整)给乙方。

6.4 广告发布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如各块广告发布实际期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期满最晚的时间为准),甲方支付人民币: (大写: 整)给乙方。

6.5 付款方式:转账或者其他方式支付;乙方必须在付款前将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名等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以便办理款项支付事宜,乙方确保告知的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名等内容真实无误;因乙方未及时告知或告知的内容有误,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6 办理结算、款项支付的地点为甲方公司财务室或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自行到甲方公司财务室或甲方指定地点办理结算及款项支付事宜,否则由此造成延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6.7乙方在每次收款前应按甲方要求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公司全额出具和提供广告发票,乙方未按要求提供发票或者提供的发票金额不足的,甲方有权暂停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如甲方已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必须承担如下责任:

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更换真实、合法、有效发票,乙方逾期更换的,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该发票金额万分之五计算支付违约金。同时每发生一次,由乙方按该虚假发票金额的10%且每次不低于2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税务机关认定该发票虚假不同意甲方进入成本费用,致使甲方多支付的税费、滞纳金及罚款等)。前述违约金及损失,甲方可以直接在应付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部分,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7日补足,逾期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 广告制作:

7.1 甲方提供广告画面设计内容给乙方,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画面内容进行设计、制作画面小样。

7.2 乙方完成画面小样后交付给甲方确认,乙方在收到甲方确认的画面小样后5日内,完成广告画面制作、安装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制作、安装的广告画面与甲方确认的画面小样不一致的,由乙方返工、重做,如完成广告制作、安装的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起始时间的,除发布时间相应顺延外,乙方还应按7.3条款约定承担责任。

7.3 如超过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起始时间30天仍未完成广告制作、安装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3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在乙方完成全部广告牌制作、安装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再支付给乙方,乙方未按时退款的,按应退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三承担违约金;乙方逾期退款超过30日或者乙方超过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起始时间60天仍未完成广告制作、安装的,甲方也可终止本合同,甲方终止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甲方通知送达乙方之日终止,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3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合同总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 广告质量要求:

8.1 采用 制作画面,画面精度不低于 ,质量应保证在一年内无明显褪色及破损,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更换,且受影响期间的发布时间相应顺延,如乙方不顺延或者不能顺延发布时间的,乙方另按日发布费用计算赔偿甲方损失。

第九条 广告维护及安全:

9.1 乙方应对广告制作、安装、清洁、维护、保养、发布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损失。发布期间乙方应定期(每三个月一次)对广告牌进行清洁、维护、保养并保证广告牌的安全。发布期间如发生倒塌、脱落、漏电(包括大风、暴雨、雷电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倒塌、脱落、漏电)由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9.2 如根据第二条约定广告牌有照明的,广告发布期间该部分广告牌每晚亮灯时间不低于6小时,具体亮灯时间根据季节调整,夏秋季晚19:00—次日1:00;冬春季晚18:00—12:00,如灯光及线路出现故障,造成不能正常照明时,乙方保证在48小时内修复(如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不能及时修复的,由此延误的时间乙方应相应顺延发布时间,并且乙方应在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排除后48小时内修复)。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广告发布期间,如任何一块广告牌灯光不能正常照明、画面出现破损及其它影响广告发布效果的情况,乙方应相应顺延受影响的广告牌发布期限,并且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修复、更换(另有约定除外),如乙方未能及时修复、更换的(如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不能及时修复的,由此延误的时间乙方仍应顺延发布期,并且乙方应在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排除后48小时内修复、更换),甲方还有权按延误时间扣减该广告牌的日发布费用;广告发布期间,如甲方要求更换广告画面的,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更换(另有约定除外),如乙方未能及时更换的,甲方有权按延误时间扣减该广告牌日发布费用,并且由此延误的时间乙方还应相应顺延发布期。如乙方不顺延或者不能顺延发布时间的,乙方另按日发布费用计算赔偿甲方损失。

10.2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广告发布费。如甲方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未支付乙方广告发布费(节假日顺延),超过部分时间甲方按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二计算违约金赔偿给乙方;逾期超过30日的,超过30日部分的时间违约金按万分之三计算。10.3 任何一方如无正当理由单方违约终止合同的,双方除按实际发布时间结算发布费用外,违约方还应按合同总额的20%计算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10.4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具有广告发布权的文件、资料及场租协议真实有效,并保证对该广告媒介具有广告发布权。如因乙方原因(如无该广告媒介广告发布权、文件资料虚假、未办理广告发布手续、无故撤销广告画面及广告牌等)致使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含顺延的发布时间)不能在合同约定的广告媒介上发布广告或者被撤消或者受到处罚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乙方广告发布费用,甲方已支付的费用由乙方退还,乙方还应按合同总额的20%计算支付违约金,同时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包括政府处罚)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5日将违约金及甲方已付款项支付给甲方,逾期,乙方应按逾期未支付款额的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10.5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亮灯,每出现一天甲方按日发布费的50%扣减该部分广告牌的发布费用(累计计算)并由乙方顺延发布时间,如乙方不顺延或者不能顺延发布时间的,乙方另按日发布费赔偿甲方损失。

10.6 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及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价款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7日内支付给甲方,否则,乙方应按逾期未支付款额的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如超过实际损失的,超过部分作为惩罚性违约金,如因一方违约另一方只主张违约金的,对是否产生实际损失的事实,不需举证。

10.7 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及违约方担保人还必须承担另一方因追溯违约方责任而产生的律师代理费、业务费、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及其他与追溯违约方责任有关的所有费用;前述费用如国家有规定标准的,以国家规定标准计算承担(如实际发生额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则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没有规定标准的,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其中业务费、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计算人数不超过三人。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11.1 广告发布时间内,甲方需要更换画面时,乙方为甲方免费制作广告画面 次,超过次数部分画面制作费用按 元/㎡计算由甲方承担,甲方也可以自行制作;广告发布时间内,乙方负责为甲方免费安装 次,超过次数部分安装费按 元/㎡计算由甲方承担。如甲方要求乙方制作、安装的,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或者甲方提供安装画面后3日内安装、发布到位,逾期按10.1条款承担责任,但遇恶劣天气或不可抗力因素可相应顺延。

11.2 乙方对制作、安装、维护、发布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损失。

11.3 发布广告(含画面更换)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如乙方未办理发布广告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因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和赔偿,并按影响的时间扣减发布费用。但甲方必须提供所需相关证件。如因甲方画面内容,在审批过程中未能通过(以政府部门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应当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如无法协调,再由甲方修改更换画面内容,由此延误的时间乙方不承担责任。如乙方在收到甲方画面稿件文件三个工作日内未能及时协调或不积极协调画面审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停止支付合同余款,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在终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甲方,逾期退还的,每延迟一天按应退款项0.03%支付滞纳金给甲方。

11.4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到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该广告位合同是否续约。若甲方要求续约,其合同条款、发布价格等内容另行商议,在同等价格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11.5 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时间内,乙方应按月提交广告发布情况的照片(包括白、夜、远、近)或报告,由甲方指定人员签收。每少一次,甲方有权从发布费用中扣减1000元。

11.6 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时间内,所发布的户外广告媒体被其他建筑物遮盖、阻挡的,乙方应尽快通知甲方,双方可协商异地发布或者顺延广告发布时间。如一方不同意协商或者协商未果,双方按该部分广告牌正常发布天数(即扣除被遮盖、阻挡期间后的实际发布天数)乘以该部分广告牌日发布费用结算该部分广告牌发布费用,双方在情况发生一方不同意协商或者协商未果后10日内结算退、补发布费用,逾期退补的,按应退补金额的日万分之三计算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违约金加倍计算。

11.7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涉及对方的业务、技术、财务及其他方面的未公开的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等保密信息。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11.8乙方不得传播、捏造或失实、夸大有关甲方的负面信息;乙方违反本约定,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停止支付剩余款项。因该负面信息造成甲方及关联公司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同时乙方有义务负责消除因负面信息给甲方及关联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11.9 本协议之任何一条款的执行与其他条款的执行各自独立,任何无效的条款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如果任何无效的条款在某些内容删除后即为有效,则应对该条款进行该等能使其有效的必要修改。

11.10 任何一方不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索赔或救济,皆不是对该权利、索赔或救济的放弃,并且不影响其对任何权利、索赔或救济的行使。一方对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索赔或救济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不妨碍该方对该等权利、索赔或救济的进一步行使或对任何其他权利、索赔或救济的行使。

11.11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妨碍履行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大部分义务的一切事件,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十级以上大风、五十年一遇的大雨、五十年一遇的大雪、三十年一遇的洪水、7级以上地震等自然灾害。

12.2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的,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5日内通知对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30天内,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受影响情况资料,经对方确认后根据不可抗力影响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担保人同意为乙方履行本协议义务提供保证担保,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责任、义务,乙方担保人同意与乙方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的范围包括乙方应当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相关损失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中乙方的责任、义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二年;甲方与乙方协商变更本协议内容的,不需取得乙方担保人同意,乙方担保人同意对变更后的乙方责任、义务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本担保责任不受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独立有效,如本协议其他条款无效的,因无效后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及债务,乙方担保人仍同意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条件同意作为乙方担保人,即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本协议中任何位置签字或盖章后即同时成为乙方担保人;其他单位或个人在本协议乙方担保人处签字或盖章即成为乙方担保人。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14.1 双方按以下确定的地址、电话、传真进行联络,一方的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动,应提前3日内通知对方,否则造成不能送达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 甲方的联系地址、电话、传真: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以上联系地址、传真不能联络时,乙方可以采用以下地址、传真与甲方联络:

地址:

传真:

(2) 乙方的联系地址、电话、传真:

地址:

电话:

传真:

14.2 本协议履行中双方往来的文件、回复、资料、工作成果、通知、要求、同意、批准、决定、确认等,可以采用直接送交、传真、邮寄等方式送达对方:

(1)采用直接送交的,由双方授权的人员负责签收,其中甲方授权 或 签收,乙方授权 或 签收;除另有约定外,未经授权的人员均无权签收,否则无效,视为未送交对方(但以加盖公章的方式签收或其法定代表人签收的应视为已送达);采用直接送交的,以对方授权的签收人员签收时为已送达,任何一方的签收人员不得拒绝签收;如一方需变更签收人员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

(2)采用传真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确认发出时为已送达。

(3)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以对方相关工作人员签收邮件之时或邮件发出(以邮戳为准)后的第3个工作日中午12时为已送达(以先到的时间为准)。如一方按约定的地址向对方发出邮件后,而被退回或者被拒收的,自发出邮件(以邮戳为准)后第三日的中午12时即视为该邮件内容已送达给对方,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对方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关于廉政的约定

15.1 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吃饭、喝酒、娱乐或进行其他消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财物(包括但不限于实物、现金、礼券、提货卡等,下同),也不得以其他方式给予甲方工作人员好处,否则出现第一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出现第二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10000元,出现第三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2000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将在前次违约金的基础上加倍计算,以此类推,累计计算。累计出现三次及三次以上的,乙方在金科集团合格合作商数据库的合格资格将自行丧失。

15.2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索取财物及索要其他好处的或者要求吃饭、喝酒、娱乐以及其他消费的,乙方保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甲方或金科集团举报(监督举报电话:集团监事会主席、党委书记 ********139*****178;集团审计监察部 138*****559138*****128139*****536; );若乙方向甲方或金科集团举报,一经查实,甲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每次给予乙方或举报人1000—10000元的奖励;若乙方未向甲方或金科集团举报并满足其要求的或隐瞒事实真相或故意包庇甲方工作人员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承担1-3万元(具体金额以甲方确定为准)的违约金,累计计算。

15.3 如因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外,每出现一次,乙方还应承担2-5万元(具体金额以甲方确定为准)的违约金,累计计算;甲方也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终止合同的,甲方已付的合同款项由乙方在合同终止后5日退还给甲方,同时由乙方按本协议总价款的1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退还甲方已付的合同款项或支付违约金的,还应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时应同时附上各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乙方获得该广告牌广告发布权的市政审批手续文件复印件、乙方与该广告位场地方签定的场地租赁协议复印件、乙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七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连同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均由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双方已完全知晓并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双方对本协议内容不存在任何争议;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特别注意合同中涉及的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全部条款内容,并已按对方要求给予明确说明,双方一致认可本协议内容不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

本合同经甲、乙方签字盖章,并由乙方将获得的该广告牌具有广告发布权的市政审批手续文件、乙方与该广告位签定的场地租赁协议、乙方法人身份证给甲方确认并交付复印件后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以补充条款的形式予以确认;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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