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采油气井口装置维修(修理、修缮)服务集中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采油气井口装置维修(修理、修缮)服务集中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采油气井口装置维修 (修理、修缮)服务集中招标

招标编号:ZY22-XJT18-FK091-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公司采油气井口装置维修(修理、修缮)服务项目涉及勘探事业部、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克拉、迪那、博大、英买、塔中、哈得、东河、轮南、泽普油气开发部等项目实施单位,预计2022-2024年(2年度)维修工作量239井次。

2.2 招标范围:

根据甲方安排,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报修采油气井口装置的维修(修理、修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对采油气井口装置进行拆卸、清洗、检测(不包括无损检测)、维修、组装、试压(水密封)、喷漆、存放等;

(2)负责采用车床加工或补焊等方式对采油气井口装置及阀门修理;

(3)协助甲方分析采油气井口装置的失效原因;

(4)负责提供维修过程中更换的配件;

(5)负责修复采油气井口装置的发井、回收装卸车;

(6)负责甲方生产厂区到乙方维修场所的装卸车和卸车的吊装机具;

(7)负责采油气井口装置维修(修理、修缮)信息和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录入管理;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2.4.施工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境内塔里木油田公司矿权范围内各区块。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证书扫描件。

3.2人员配备:

3.2.1投标人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维修班长2人,维修操作人员6人;人员应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说明:维修班长必须具有3年及以上的采油气井口装置维护维修经验,独立负责不少于5井次的采油气井口装置维护维修。(需要提供经验证明)。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及简历;(2)提供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1年09月至2022年02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2.2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人员HSE证书扫描件。

3.3设备要求:/。

3.4业绩要求:

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至少有1井次的*****psi及以上采油气井口装置维护维修服务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时间、作业井号、作业内容、井口装置压力等级、作业井次);(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

3.5财务要求:/。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2019-2022)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2年05月12日08:00至2022年05月18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赵晓叶,电话:0996-*******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6日9时4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 。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

邮 箱:*********@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和田,0996-,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采油 修缮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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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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