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单警装备二次招标公告

2014年单警装备二次招标公告

彭阳县公安局2014年单警装备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宁夏正源招标有限公司受彭阳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彭阳县公安局2014年单警装备政府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依法组织政府采购,现邀请具备供货和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1.1项目名称:彭阳县公安局2014年单警装备政府采购项目

1.2标段划分:共二个标段

标段

划分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其他说

明事项

1

室外便携式宣传视频设备

1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

室外便携式宣传音频设备

1

3

ups电源

12

4

防弹头盔

100

5

防弹服

50

6

装订机

10

7

钢叉

20

8

抓捕器

20

9

抓捕网

20

10

狼牙棒

30

11

头套

50

12

录音笔

50

13

执法记录仪

100

14

车载执法记录仪

56

15

酒精检测仪

2

16

反光背心

30

17

多功能勘察马夹

10

18

锂电池便携式头戴工作灯

1

19

宽幅足迹灯

1

20

便携可充电式360度场景照明灯

1

21

125CM现场封锁带

10

22

物证牌

6

23

大号塑料物证袋

5

24

中号塑料物证袋

2

25

小号塑料物证袋

5

26

车载冰箱

1

27

一次性分体式解剖服

100

28

连体式一次性解剖服

100

29

棉布手套

50

30

乳胶手套

50

31

一次性PVC手套

11

32

一次性帽子

3

33

一次性口罩

4

34

一次性勘察鞋

3

35

八件套腰带

110

36

警用装备包

110

37

警用水壶

130

38

催泪喷射器

220

39

伸缩警棍

190

40

强光手电

100

41

急救包

170

42

手铐

130

43

防刺服

40

44

警用装备管理软件

1

45

防割手套

120

46

服务器

1

47

核心交换机

2

48

传输交换机

11

2.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彭政采计2014年090号

采购文件编号:NXZY/A*******

固(彭)交易采招【2014】75号

3.供应商资格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以近期连续三个月缴费凭证为准);

(5)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告知函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止);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一标段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证书(三级以上含三级);

(2)该项目投标供应商在宁夏地区必须具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一标段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厂家授权原件、检测报告及专利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具有“警用装备”。

(4)二标段开标时需提供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项目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3年原厂维保及备件服务)。

报名时提供上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审核。

4.公告及报名

4.1公告时间: 2014年9月29日至10月3日

4.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4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每天8:30-11:30,14:30-18:00]

4.3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宁夏正源招标有限公司。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5.1原则上标书费以现金方式当场提缴,无法当场提缴的,投标人必须以公司名义在规定时间内用转账方式提缴,超过规定时间一律不予受理。

5.2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如为外省市投标单位,鉴于路途遥远,不能及时在报名时间内及到指定报名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可在上述时间将投标单位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电邮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进行审查,发到邮箱后,需来电告知,经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给予报名并发放招标文件。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22日9时30分
6.2开标时间: 2014年10月22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7.1采购人:彭阳县公安局

地 址:彭阳县

联系人:孙建萍 电话:****-*******

7.2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正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三林巷三北家园新一号公寓楼1-401室

联系人:郑文雯 邮编:750001

E- mail:********0@qq.com">********0@qq.com

电话/传真:0951—******* 189*****015

8.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户 名:宁夏正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账 号:64130 11000 18010 151943

宁夏正源招标有限公司

2014 年9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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