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管理局辖区隧道定期检查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管理局辖区隧道定期检查招标公告

2014年度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辖区隧道定期检查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HC-JLZB-2014-431

1、项目基本情况

2014年度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辖区隧道定期检查项目已列入2014年度计划,项目资金来自高速公路通行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范围:隧道定期检查等。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2.2服务地点:吉林省内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辖区内各高速公路隧道。

2.3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试验检测机构证书(甲级)或公路工程专业类桥梁隧道工程检测机构证书;

(3)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包含隧道检测相关内容;

(4)投标人自2011年以来连续三年取得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出具的信用评级在B级及以上。

3.2对投标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具备高级(或以上)职称和交通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类别(专业)需含隧道】;

(2)技术负责人1人:必须具备高级(或以上)职称和交通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类别(专业)需含隧道】;

(3)检测工程师3人:必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和交通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类别(专业)需含隧道】;

(4)检测员3人:具有隧道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

3.3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项合同完成过5座(含)以上已通车公路隧道检测工程。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或被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企业重点监管名单(公布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仅限于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中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于2014 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资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财务相关证明材料、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信誉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职称证、资格证、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检察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并列明证明材料明细)购买招标文件。对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验证人员在其复印件上加盖验证章,投标人必须将其中一份盖有验证章的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另一份复印件与经签字确认后的证明材料明细表一同交由招标人封存备查。只有加盖了验证章并符合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方可作为评审的依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其他: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23日11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1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名 称: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1855号

联系人:张宏国

电 话:****-********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建设大厦14层

联系人:张爽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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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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