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家湾小水电代燃料咸宜关一级水电站高压柜招标公告

曹家湾小水电代燃料咸宜关一级水电站高压柜招标公告


陇县曹家湾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咸宜关一级水电站高压柜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陇县曹家湾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咸宜关一级水电站高压柜采购,已由宝鸡市水利局以宝市水办发﹝2012﹞572号文批准建设,已由宝鸡市水利局以宝市水办发﹝2014﹞353号文批准招标。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陇县段家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代理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宝鸡市陇县。

2.2 规模:概算总投资40万元。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项,高压柜采购。

2.4 招标范围:

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陇县曹家湾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咸宜关一级水电站高压柜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投标人应是高低压设备直接生产制造企业;投标人应具备IS09001质量认证证书;投标人应具备高低压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投标人应具备KYN28A-12型式试验报告;投标人应具有同类产品五年以上生产经验;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9日申请报名(电话或传真),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在西安市西二路23号万景商务中心3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上午9点,接收地点为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和投标预备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陇县段家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陇县城关镇崇文路16号

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186 9170 082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西二路万景商务中心301室

邮 编:710004

联系人:邹贤钧

电 话:159 2977 5830

传 真:***-********

电子邮件:********02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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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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