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车招标公告
天车招标公告
东风 (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委托,对其“天车”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天车
二.招标编号:DFMSB2014-428
三.项目概况:
3.1神龙公司第四工厂成都工厂冲压车间将新建2条生产线,每条线将新增2台天车,共4台天车,天车起吊重量规格50T/20T,冲压车间厂房跨度为36m,长度为152m。
3.2交货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神龙第四工厂冲压车间
四.货款结算办法:(用户工地现场含集成、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的价格,必须含17%的增值税)
4.1 开发票与支付所用货币为人民币。
4.2 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作为预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支付用无误单证后的三十天内,买方通知银行向卖方支付:
-卖方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并注明合同总价的企事业单位统一收据正本一份。
4.3 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20%),在会签完成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支付用无误单证后三十天内,买方通知银行向卖方支付:
-卖方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20%)并注明合同总价的企事业单位统一收据正本一份。
4.4 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30%),在预验收合格,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支付用无误单证后三十天内,买方通知银行向卖方支付:
-卖方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30%)并注明合同总价的企事业单位统一收据正本一份。
4.5 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30%),在按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和验收标准在买方安装现场完成设备的最终验收并交付生产使用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支付用无误单证后的三十天内,买方通知银行向卖方支付:
-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设备最终验收报告正本一份;
-卖方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百分之百(100%)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7%)正本一份。
4.6 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设备运行正常且质保期满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支付用无误单证后三十天内,买方通知银行向卖方支付:
-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设备保证期期满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
-卖方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并注明合同总价的企事业单位统一收据正本一份。
*五.投标商资质:起重机主副钩起升机构为卷扬机构,起升吨位为50/20T,小车整机进口,并且近3年在国内汽车主机厂同规格(满足前面3项)的天车业绩不能少于3台,提供用户清单(合同复印件与用户联系方式)。
*六. 交货期:
6.1 2015年6月1日之前货到用户指定地点;
6.2 2015年6月19日安装调试完毕 ;
6.3 2015年7月20日可以投入使用;
备注:以上标注“*”的为必须满足的条款。
七.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9月29日至2014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
八.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8号(东风电动车产业园2号楼)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10室
九.投标截止日期:2014年10月22日(星期三)9:00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 2014年10月22日(星期三)9:00时(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会议室
地址:武汉沌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8号2号楼
十二.开标地点: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会议室
地址:武汉沌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8号2号楼
十三.投标保证金: 按不低于投标报价总金额的1.5%,以现金或票汇形式自带至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交付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民生银行武汉沌口支行
帐 号:626 028 251
十四.标书费用:1500元整(按以下帐号信息进行付款)
收款单位: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5703 5752 6746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姗姗
邮编:430056
电话:***-********
传真:***-********
邮箱:yss@dfm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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