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城港大道秀屿段(莆兴路至沁峤路)沥青路面严重破损整治、东圳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公开选择招标代理(含预算编制)及造价咨询(预算审核)单位招标公告
莆田市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城港大道秀屿段(莆兴路至沁峤路)沥青路面严重破损整治、东圳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公开选择招标代理(含预算编制)及造价咨询(预算审核)单位招标公告
莆田市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城港大道秀屿段(莆兴路至沁峤路)沥青路面严重破损整治、东圳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公开选择招标代理(含预算编制)及造价咨询(预算审核)单位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莆田市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拟公开选择城港大道秀屿段(莆兴路至沁峤路)沥青路面严重破损整治、东圳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公开选择招标代理(含预算编制)及造价咨询(预算审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招标服务名称:城港大道秀屿段(莆兴路至沁峤路)沥青路面严重破损整治、东圳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公开选择招标代理(含预算编制)及造价咨询(预算审核)。
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3.地点:莆田市城港大道秀屿段(莆兴路至沁峤路)、东圳路人行道
4.项目规模概况:项目内容具体包括①城港大道秀屿段(莆兴路至沁峤路)沥青路面严重破损整治项目,项目规模暂约350万 ;②东圳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项目规模暂约100万元;
二、工作内容
1.招标代理(含预算编制):承担编制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答疑、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工程管理参考价等相关文件,经有关部门备案后发布;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招标全过程服务。
2.造价咨询(预算审核):根据预算编制单位送审资料对工程造价进行编制,正式文件需加盖公章及造价师专用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的相关专业咨询服务,核对造价咨询成果等。
三、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70%计取,按委托方实际委托代理项目每次开标分别计算(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含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及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不包括场地使用费、交易服务费),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施工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由招标人一性付清。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预算编制)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闽价[2002]房457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70%计取(以审后造价为计费依据)。询价工作等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中,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方做好项目的询价工作,询价工作产生的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及工作餐餐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预算审核),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闽价[2002]房457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70%计取(以送审造价为计费依据)。
相应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四、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资格审查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经营范围内应含有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在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发布的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单位名录库内的企业,提供莆田市住建局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住建局网页截图),加盖公司公章扫描上传。
3、提供《诚信承诺书》,系统自动生成并加盖电子印章;
其他:中标单位及其审核编制人员遵循“依法、独立、公正、效率”的原则,不参与自己编制的基本建设概(预)算、标底、竣工结算等工程的审核工作且与被审核单位或者与项目无利害关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除《诚信承诺书》以外,上述资格材料在报名时提交的相关附件中原件扫描上传,原件扫描上传时则无需加盖公章,无法提供原件的按上述规定提交复印材料并加盖公章。
五、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材料提交时间为2022年 5月12日上午9:00起至2022年5月 19日下午14 : 30止,逾期不予接收。
2. 材料提交方式:线上递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按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采用线上投标,具体操作方法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六、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1.由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若参与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足10家的,则全部入围进行材料核对;若参与投标的标代理机构超过10家,则随机抽取10家入围后进行材料核对审核,从符合资格条件的入围名单中按公开随机的原则,抽中的第一家为第一中标人,负责上述项目招标代理(含预算编制)工作;第二家为第二中标人,负责上述项目造价咨询(预算审核)工作;第三家为备选单位。
2.入围程序:第一轮由系统生成投标人对应的代表号码,第二轮由招标人当众抽取10个入围单位的号码,第三轮由招标人在入围单位号码中依次抽取第一中标号码、第二中标号码、备选号码(即第一次抽中的相对应号码为第一中标人,第二次抽中的为第二中标人,第三次抽中的为备选号)。
3. 中标单位应在公示前应将投标材料原件提交于招标人,招标人在中标公示前对抽中的投标单位进行材料原件核对。中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原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不确定为中标单位。
七、招标工作要求
1.中标人必须在抽签确定并经公示后5天内与招标人签订相关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逾期不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选择备选单位作为中标人。
2.中标人应在领取相关文件后,在 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委托人提交完整的造价咨询成果。
3.中标人应认真负责地编制好工程造价咨询文件,若中标后未能按要求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任务,招标人有权少付或拒付工程造价咨询费,并选择备选单位作为造价咨询单位。
4.若逾期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选择备选单位作为造价咨询机构。
5.在开展造价咨询业务时,中标人出具的成果报告应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本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印章。
八、公告时间及抽取地点
2022年5月12日上午9:00时起至2022年5月19日下午14:30时止。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5)。
招标人:莆田市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
地址:莆田市延寿中街市政桥头;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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