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十三批设备材料采购部分标段二次
2014年第十三批设备材料采购部分标段二次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电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标的货物的投标;
3.1.3 母公司可以用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资质进行投标,但以主经营业务为主。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能用母公司的资质进行投标;
3.1.4 近三年内在内蒙电网无不良供货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 本项目报名即发售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14年9月29日-2014年10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注:投标人是代理商的,要求同一品牌的货物只接受唯一代理商。
3.3报名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办事处(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民建大街新万人百货西侧北辰广场写字楼508室)。
3.4 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3.4.1 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4.2 携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3.4.3 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4.4 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4.5 携带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
3.4.6 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检验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的,须提供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证书原件;(代理商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4.7 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的,须提供证书原件;(代理商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4.8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3.4.9 投标回执(详细格式见附件2);
3.4.10在报名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胶装成册。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4.2地点:见招标文件
4.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电业局
联系人: 侯岳峰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 ****-******* 传真:****-*******
电子邮箱:nmgzbwyj@126.com
联 系 人: 田刚 王玉娟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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