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考试中心机动车号牌自取柜招标公告
驾驶员考试中心机动车号牌自取柜招标公告
滁州市驾驶员考试中心机动车号牌自取柜采购项目
谈 判 文件
采购人:滁州市驾驶员考试中心(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2年5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8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2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0
第七章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谈判文件的确认...................................... 42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滁州市驾驶员考试中心的委托,现对滁州市驾驶员考试中心机动车号牌自取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滁州市驾驶员考试中心机动车号牌自取柜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3、邀请供应商方式:?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小组成员分别书面推荐。
4.预算金额:约10万元。
5.最高限价:壹拾万元整(******.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6.采购需求:滁州市驾驶员考试中心机动车号牌自取柜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本项目只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7日15时00分。
地点:滁州市公安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配合全国做好疫情防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投标文件提交有关事宜说明如下:1、本次响应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方式(不接收其他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将响应文件电子版(请将所需材料按照谈判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扫描,并转换为PDF格式,文件大小在30M以内)进行压缩并加密后在规定时间(2022年5月17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发送至*********@qq.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中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压缩前文件格式和PDF格式请使用常用软件格式,压缩软件推荐使用WinRAR,若使用其他软件的请另提供可免费使用的正版软件包。2、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将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投标供应商解密信息》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对各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解密,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或发送材料无法识别的,均视为放弃投标。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及未加密的响应文件均视为未发送,响应文件无法打开或无法解密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因响应文件过大或发送延迟导致邮箱无法接收成功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4、因当前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各投标供应商无须安排人员到招标公告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5、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相关部门见证下,进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的审查,无任何问题后解密各响应文件。6、中标公示将在滁州市公安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中标单位中标后须提供一正三副的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需和电子版响应文件一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递交至代理机构。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1.是否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驾驶员考试中心
地 址:滁州市光辉路滁州市车驾管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戴斌斌
联系方式: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丰乐南路281号(长江商贸城B区3栋406室)
联系方式: 139*****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颖
电 话:139*****663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滁州市驾驶员考试中心机动车号牌自取柜采购项目 |
2 | 服务期 |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
3 | 服务地点 | 滁州市 |
4 |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 | 采购人:滁州市驾驶员考试中心 联系人:戴斌斌 电话:0550-******* |
5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颖 联系方式:139*****663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7 | 采购预算 | 10万元 |
8 | 最高限价 | 壹拾万元整(******.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9 | 采购内容 | 滁州市驾驶员考试中心机动车号牌自取柜采购项目 |
10 | 标包划分 |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
11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12 |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13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供应商务必自行踏勘现场。 |
14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5 | 投标供应商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如投标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请于2022年5月13日17时前,投标供应商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qq.com(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采购人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供应商自行组织勘察现场。 |
16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 2022年5月14日17时后,在滁州市公安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告。 |
17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8 | 招标代理费 | 招标代理费用30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按实支付)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
19 | 投标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同表15、16 |
20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
21 | 投标保证金 | 无 |
22 | 响应文件数量 | 电子邮箱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投标供应商中标后须递交与电子邮箱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 |
2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电子响应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盖章,谈判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盖章”部位,指签字、盖章后扫描。否则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24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1、本次响应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方式(不接收其他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将响应文件电子版(请将所需材料按照谈判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扫描,并转换为PDF格式,文件大小在30M以内)进行压缩并加密后在规定时间(2022年5月17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发送至*********@qq.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中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压缩前文件格式和PDF格式请使用常用软件格式,压缩软件推荐使用WinRAR,若使用其他软件的请另提供可免费使用的正版软件包。 2、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将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投标供应商解密信息》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 (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对各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解密,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或发送材料无法识别的,均视为放弃投标。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及未加密的响应文件均视为未发送,响应文件无法打开或无法解密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因响应文件过大或发送延迟导致邮箱无法接收成功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
25 | 是否退还电子响应文件 | 否 |
26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5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五楼会议室 |
27 | 开标程序 | 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检查:开启标书前检查响应文件邮件加密情况。 开标顺序:先资格审查,再开商务标。 |
28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
29 | 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 | 是,评审小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顺序。 |
30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 | 滁州市公安局网站通知公告栏 |
31 | 中标通知书 |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单位及代理公司公章后方可发出。 |
32 | 履约担保 | 无 |
33 | 付款方式 | 项目全部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叁年)满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 |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谈判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谈判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 |
其他说明 | 1、本谈判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规定时,各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本谈判文件的响应。 2、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
1.项目概况
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号: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 购 人: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服务周期: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服务地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采购人及联系人: 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资金来源: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3.标包划分
3.1本项目划分: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招标方式
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计价方式
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投标供应商资格
7.1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供应商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3投标供应商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响应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投标供应商因此蒙受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
8.投标费用
8.1投标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踏勘现场
9.1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9.2 投标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采用)
10.1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0.2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澄清。
10.3采购人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供应商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1.联合投标(本项目不采用)
11.1 两个以上投标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1.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招标代理费
12.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3000元和专家评审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上述费用中标单位在投标报价让利时应综合考虑。
13.投标供应商应注意的事项
13.1投标供应商一旦按规定报名下载谈判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13.2投标供应商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数量和要求等必须最大限度的满足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
13.3 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响应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如有)。
1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6投标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采购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本谈判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14. 投标供应商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被记不良信息记录。
15.谈判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谈判文件。
16.谈判文件的组成
16.1 谈判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6.2 除16.1款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16.3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投标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请于2022年5月12日17时前,投标供应商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qq.com(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采购人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供应商自行组织勘察现场。
16.4 2022年5月 13 日17时后,在滁州市公安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告。
17.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
17.1 谈判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安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供应商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7.2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17.3谈判文件的解释:本谈判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8.谈判文件的发出
18.1 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采购人备案后,方可发出。
19.样品(本项不采用)
20.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0.1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20.2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1.响应文件的组成、上传
21.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响应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二(商务标)两部分组成。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21.1.1响应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资质证书副本;
(4)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谈判文件中资格审查及评审细则中涉及到的投标供应商需要提供企业的相关证书,如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等可以提供公证件,公证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
21.1.2响应文件二(商务标)
商务标部分是对投标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等标明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总价。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服务承诺函;
(4)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1.2响应文件的上传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配合全国做好疫情防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响应文件提交有关事宜说明如下:21.2.1本次响应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方式(不接收其他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将响应文件电子版(请将所需材料按照谈判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扫描,并转换为PDF格式,文件大小在30M以内)进行压缩并加密后在规定时间(2022年5月17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发送至*********@qq.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中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压缩前文件格式和PDF格式请使用常用软件格式,压缩软件推荐使用WinRAR,若使用其他软件的请另提供可免费使用的正版软件包。21.2.2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将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投标供应商解密信息》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 (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对各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解密,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或发送材料无法识别的,均视为放弃投标。21.2.3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及未加密的响应文件均视为未发送,响应文件无法打开或无法解密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因响应文件过大或发送延迟导致邮箱无法接收成功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1.2.4因当前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各投标供应商无须安排人员到招标公告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
21.2.5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相关部门见证下,进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的审查,无任何问题后解密各响应文件。
21.2.6中标公示将在滁州市公安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中标单位中标后须提供一正三副的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需和电子版响应文件一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递交至代理机构。
21.3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次招标投标不需要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发送至*********@qq.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供应商名称)
(3)邮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供应商分别签字、盖章、扫描,并转换为PDF格式。
(4)请投标人所提供的PDF格式的响应文件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和顺序填写,并制作成一份完整的PDF格式响应文件进行提交,如果由于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
22.投标报价
22.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含有服务(货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谈判文件要求的服务(货物)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22.2投标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
22.3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设备(含设备基础)、安装费、运输、装卸、软件升级、材料费(含所有辅材费)、人工费、电缆(含配电箱、管线、开挖修复等)、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验收(含专家评审费)、免费质保、培训、测试、调试及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价格不予调整。投标供应商应当保持报价的合理性,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情况,项目采购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对各报价进行核查,对于严重超过市场价格的报价,将在正式合同中明确:对于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单项,如果发生数量变动,将按照有利于甲方的单价进行认价。
22.5投标报价的价格是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包括后期的相关服务)交付验收的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
22.6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服务、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响应文件报价为含税价,采购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
22.7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22.8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9如响应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货物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
22.10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
22.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23.投标有效期
23.1 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30天。
2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谈判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4.投标保证金(无)
25.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5.1响应文件份数:邮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以投标供应商在投标递交时间内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供应商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
25.2电子响应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扫描,并转换为PDF格式,否则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定后,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6.响应文件的提交
26.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递交时间内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未在递交时间内通过网上邮件递交有效电子响应文件的,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
2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7.1投标供应商在本章26.1款规定的投标递交时间内,投标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7.2投标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21.3款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27.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三)响应文件的编制、第(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的规定进行编制、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7.4采用邮件招投标的,在规定的投标递交时间内,投标供应商可以自行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上传,开标时以投标递交时间内,投标供应商最终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
28.开标
28.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8.1.1采购人按本须知第26条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因当前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各投标供应商无须安排人员到招标公告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
28.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28.2.1采购人邀请相关部门参加。
28.3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主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网上递交加密响应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名称情况等;
(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完成网上响应文件解密工作;
(5)公布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质量目标、供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开标结束。
多标包项目按照标包顺序按以上程序依次开标。
29.评审小组
29.1评审小组的组成
29.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29.1.2评审小组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
29.2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29.3评审小组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评审小组成员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小组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29.4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一览表;
(5)无效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投标供应商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
(9)经评审的投标供应商排序;
(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29.5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对投标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29.6评审小组应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现场监督,评审小组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经开区纪监工委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响应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
30.评标
30.1 评标准备工作
30.1.1阅读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
30.1.2阅读、研究谈判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30.1.3熟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30.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30.2 评标办法
30.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30.3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0.4响应文件的澄清
30.4.1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需要,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供应商应做出书面答复。
30.4.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电子扫描上传至*********@qq.com(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0.5报价合理性的判断
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0.6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1)评审小组应当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
(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经相关部门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经相关部门要求重新评标。
30.7评标报告的签署
30.7.1评审小组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30.8评标过程的保密
评审小组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1.定标
31.1中标人的确定
31.1.1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审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1.1.2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应将中标信息在滁州市公安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告。
31.2中标通知书
31.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后,方可发出。
32.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32.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少于三个的;
(2)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2变更采购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少于3家或者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同意后,与符合投标资质的投标供应商开展谈判。
33.合同授予标准
33.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31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4.1采购人与中标人将依前附表时间要求,按照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4.2采购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1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赔偿,给投标供应商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1条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5.履约保证金(如有)
35.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金额和谈判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35.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5.1款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6.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36.1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7.对投标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37.1投标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8.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38.1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8.2在评标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39.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9.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40.询问、质疑
40.1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40.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
40.3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质疑。但属于第40.1款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40.4参与投标的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投标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招标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
40.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投标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投标供应商出具受理证明。
40.6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供应商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41.投诉
41.1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第三章 评标办法1.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1.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本项目实行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编制的报价,第一次报价当场宣布。第二次报价为响应文件通过评审合格后由谈判小组分别组织供应商进行的最后一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谈判结果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准。
1.2最低评标价法一般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的项目评审。
2.评标程序
2.1响应文件的初审
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响应文件的澄清
2.2.1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需要,在相关部门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供应商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供货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
2.2.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供应商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2.3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
2.3比较与评价
2.3.1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资信和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4.1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
2.5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对招标单位和评审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3.资格性审查:
3.1评审细则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重要要求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 原件彩色扫描,核验电子标书 |
2 | 投标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3)诚信投标承诺书 | 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原件彩色扫描,核验电子标书 |
3.3如评审小组在检验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即使投标供应商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否决投标处理。
3.4谈判文件中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中涉及到的投标供应商需要提供企业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如企业的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等可以提供公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扫描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扫描件。
4.符合性审查
4.1评审细则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
1 | 标书的有效性 | (1)响应文件签署 | 签字、盖章符合要求。 |
(2)投标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3)报价唯一 |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 完全响应。 | ||
2 | 标书的完整性 | (5)响应文件份数 | 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
(6)响应文件形式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 | ||
3 | 标书的响应程度 | (7)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包括不限于业绩、供货期、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 | 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
4.2资格审查中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电子响应文件中须按谈判文件要求上传彩色扫描件,以供审查。
4.3评审小组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4.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评审小组将予以拒绝,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5投标供应商可在现场20分钟内对评审小组的评审结论提出质疑,评审小组根据谈判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供应商的质疑进行复议。
4.6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5.1评审阶段,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供应商就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如因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视同投标供应商放弃该权利。
5.2评审小组修正错误的原则:
5.2.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投标数量与招标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当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5.2.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开标一览表;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审小组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投标的数量与招标的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
5.3评审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无论投标供应商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供应商拒绝对响应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6. 详细评审即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审小组将对通过初审的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6.1商务标评审
6.1.1如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1.2本项目实行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编制的报价,第一次报价当场宣布。第二次报价为响应文件通过评审合格后由谈判小组分别组织供应商进行的最后一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谈判结果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准。
6.1.3第二次报价可以和第一次报价相同,但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评审小组按修正后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7.评审小组按最终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按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7.1评审小组按最终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按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最终投标报价相同时,由采购人现场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7.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1个工作日后,若采购人未接到投诉的,采购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谈判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其他虚报投标资料、其他不良记录等违背谈判文件的,可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也可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8.无效投标条款
8.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拒收:
未在投标递交时间前通过网上邮箱递交有效电子响应文件的,开标现场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
8.2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投标供应商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
(4)评审小组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资料的;
(5)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6)被暂停营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10)投标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
(11)其它情形,经评审小组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
(12)投标供应商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供应商材料的;
(13)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3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响应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3)同一投标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4)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高于谈判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
(6)不按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审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7)其它情形,经评审小组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
(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4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2)投标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供应商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审小组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
(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供应商,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
(6)拒不确认评审小组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
(7)其它情形,经评审小组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
(8)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一、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1、机动车号牌自取柜1套。
2、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名称 | 功能说明/技术参数 | 数量 |
1 | 壳体及主控台 | 模块化、人体工学设计,全钢结构。 | 1 |
2 | 一体机 | CPU:i5 4287/4288/2.6Hz双核四线程处理器; 内存:8G DDR3 1600; 磁盘:256G SSD; VGA*1,LAN*2,HDMI*1,COM*4,USB2.0*6,音频口*1,航空开关; 19寸彩色液晶屏; 分辨率:1280*1024 ; 对比度:500:1; 屏幕点距:0.297(H)*0.297(V)mm; 显示颜色:16.7M; 触摸次数:3500万次; 触摸精度:≤3mm; 响应时间:≤2.5ms; 工作温度:-10℃~+60℃; 存储温度:-20℃~+70℃; 电源输入:+12V/7A; 尺寸:429*357*56mm; 整机重量:6.5kg。 | 1 |
3 | 车牌存储仓 | 存储仓尺寸:300mm*500mm*80mm; 材质:1.0mm冷轧板; 开启方式:自动开启; 仓门锁类型:电磁锁。 | 216 |
4 | 存取号牌取证监控摄像头 | 像素:200万; 传感器:CMOS; 宽动态:120dB; 数字降噪:3D数字降噪; 音频采样率:16kHz; 防水防尘等级:IP66; 音视频采集:支持音视频采集; 供电方式:电源/POE网线。 | 2 |
5 | 号牌识别专用模块 | 车牌识别SDK支持图片和视频流两种识别模式; 可用于多种场景,可识别1路、2路、4路、8路、18路及更多; 支持C#、DELPHI、VB、VC++、JAVA调用例程; 白天识别率≥99.7%; 夜间识别率≥98%; 单张图片识别时间≤50毫秒(200万图像); 60-400像素宽度; 支持普通蓝牌、普通黄牌(单层)、双层黄牌、新式军车车牌、新式武警车牌、使馆车牌、农用车牌等各种规格汽车号牌识别。 | 1 |
6 | 身份证读取模块 | 阅读距离:0-30mm 读卡响应速度:<1s 通讯接口:USB/串口(支持TTL、232通讯方式) 电源:USB供电/DC 5V 工作频率:13.56MHZ(fc) 工作温度:0-50℃ 工作湿度:20%-93% 符合ISO ***** Type B 标准/非接触式阅读,公安部专用二代身份证阅读模块 支持第二代身份证快速阅读 | 1 |
7 | 人像比对模块 | 人脸识别+活体检测; 最大分辨率: 1920*1080; 像素: 200万; 网络连接方式: 有线连接; 感光元件类型: CMOS 。 | 1 |
8 | 语音系统 | 输出方式:双声道输出, 高精度语音合成输出, 信噪比:≤85db。 | 2 |
9 | 灯光组件 | 灯光模组 高亮照明 适用空间≤8m2 正白光 | 1 |
10 | 号牌管理平台 | 管理平台对接六合一系统,自动关联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 支持号牌柜流水查询、号牌柜使用人员查询、号牌柜业务统计分析功能; 自动预警功能,机动车号牌存放超时自动提醒; 支持一键开仓和仓门锁定功能。 | 1 |
11 | 支持号牌类型 | 汽车/挂车/摩托车/拖拉机/新能源/警车/等全类型车牌 | - |
12 | 号牌存储量 | ≥216张 | - |
13 | 电气特性 | AC220;50Hz。 | - |
14 | 外形尺寸(mm) | ≥4100mm*550mm*2100mm | - |
(一)货物的生产、安装、维修、检验、验收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二)招标人如果在技术参数或配置中标明了品牌或产地,则仅供参考,并非指定,但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投标人可以选用替代的方案,但这种替代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三)供货时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提供厂家出具的合格证书、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须提供相应证书,货物的技术参数及配置情况必须由投标人提供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等技术资料予以支持。没有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参数及配置不能视为响应。
(四)技术支持
1、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中标人负责供货、安装、调试、培训。
(五)质保及售后服务:
1、中标人须提供叁年的免费质保服务。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含设备维护、技术咨询以及其他相关维护保障工作,确保满足本项目内容的稳定、正常运行应用以及功能完善的需要。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投标文件中主要配件、易损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
2、中标人须设有维修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在货物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如货物出现故障,电话响应无法解决,中标人必须在接报修电话24小时内到现场并解决问题。
(六)培训:中标人负责为招标方操作人员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及日常维护与保养,简单故障诊断与排除。
(七)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一合同协议书(格式)
合同名称编号
买方:卖 方:
电话:电 话:
住所:住 所:
(买方)的(项目名称)中所需(产品名称) 经公开招标,确定(卖方)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本合同文件
下列每一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阅读和解释:
(1)交易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补充条款或说明
2、采购数量、质量要求
2.1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清单。
2.2 质量要求合格。
3、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4、付款方式:
5、合同供货(服务)期限及地点
5.1合同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5.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质保及售后服务:
6.1中标人须提供叁的免费质保服务。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含设备维护、技术咨询以及其他相关维护保障工作,确保满足本项目内容的稳定、正常运行应用以及功能完善的需要。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投标文件中主要配件、易损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
6.2中标人须设有维修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在货物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6.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如货物出现故障,电话响应无法解决,中标人必须在接报修电话24小时内到现场并解决问题。
7、培训:中标人负责为招标方操作人员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及日常维护与保养,简单故障诊断与排除。
8、合同的生效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 份。
买方:卖 方:
名称:(盖章)名 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地址:地 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 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 号: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招标人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的主要条款;
<2>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
<5>有关图纸、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6>合同的主要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2)合同文件使用技术性条款约定的为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行业标准、规范。非标货物应按约定的技术性条款的标准和规范。
二. 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卖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卖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5、质量保证
(1)卖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卖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提出索赔。
(3)除合同主要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按不低于国家标准和卖方承诺的高于国家标准的质保期(卖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6、包装
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7、伴随服务
(1)卖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或指导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对买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买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
三. 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
8、标的物的交付
(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2)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
(3)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招标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9、检验和验收
(1)在交货时,卖方应配合买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2)买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四. 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如买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卖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3)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 合同价款和支付
11、合同价款和支付
(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
<1>合格的销售发票;
<2>买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3)买方应按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4)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
12、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3、买方违约责任
(1)在合同生效后,买方要求退货的,应向卖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卖方交付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卖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4、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买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买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足。
(2)卖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买方仍需求的,卖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买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15、不可抗力
(1)因水灾、火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 索赔
16、索赔
(1)买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卖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4)买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卖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
八. 履约保证金
17、履约保证金不采用。
九. 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8、合同的解除
(1)买方和卖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9、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 合同的生效
20、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一. 争议解决
21、争议解决
买卖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进行调解,协商不成,可选择:
(1)双方同时申请仲裁;
(2)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附则
22、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买卖双方各执三份。
23、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解释。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证明文件
(响应文件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资质证书副本;
(4)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投标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 月日
1、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编号)谈判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2: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8、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10、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人同意;
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基本账户: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日
商务标
(响应文件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服务承诺函;
(4)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滁州市驾驶员考试中心机动车号牌自取柜采购项目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
总报价\服务期限 | 总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供货期: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 函
致:(采购人)
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元的报价,完成所承担项目的一切工作,免费质保期年。
根据贵方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1) 谈判响应函;
(2) 谈判报价表;
(3) 按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和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
(4) 供应商相关证明文件;
(5) 我公司已交纳谈判保证金,金额为/元。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供应商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 谈判报价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30个日历天;
4. 如果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谈判报价;或成交后未按谈判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足额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其谈判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谈判报价或收到的任何谈判报价。
6、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供应商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日期:年月日
服务承诺书
致:(招标人) :
本承诺声明:(投标人名称)对本交易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章)
投标单位名称:(签章)
日 期:
二次报价单
序号 | 名称 | 事项 |
1 | 项目名称 | |
2 | 投标供应商 | |
3 | 报价次数 | 第二次报价 |
4 | 报价时间 | 2022年月日时分 |
5 | 总报价(人民币) | (大写):元 |
(小写):元 | ||
6 | 声明:我方在报价前,已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文本中所有实质性要求。 |
投标供应商(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备注:
1、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2、报价只需报总价,各项单价按照总价同比例下浮。
3、二次报价表单由投标人在进行二次报价时填写报价,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
4、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请各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保持手机畅通,在二次报价环节,由代理机构电话通知各投标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投标供应商对二次报价填写完成并签字盖章后,并在20分钟之内扫描发送至*********@qq.com邮箱为准。
投标供应商解密信息
序号 | 名称 | 事项 |
1 | 项目名称 | |
2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
3 | 联系人 | |
4 | 联系电话 | |
5 | 加密响应文件密码 | |
6 | 声明: 1、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及未加密的响应文件均视为未发送,响应文件无法打开或无法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因响应文件过大或发送延迟导致邮箱无法接收成功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将《投标供应商解密信息》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或发送材料无法识别的,均视为放弃投标。 |
投标供应商(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月 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谈判文件的确认我单位对滁州市驾驶员考试中心机动车号牌自取柜采购项目谈判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单位:滁州市驾驶员考试中心 经办人:戴斌斌 联系电话:0550-******* (单位盖章) 2022年5月 |
采购代理机构: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颖 联系电话:139*****663 (单位盖章) 2022年5 |
标签: 机动车号牌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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