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温州市乡村美育“空中飞课”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温州市乡村美育“空中飞课”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化和教育体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现将《温州市乡村美育“空中飞课”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温州市乡村美育“空中飞课”行动方案
为补齐农村美育短板,切实提高乡村学校美育质量,破解乡村学校美育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乡村美育“空中飞课”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乡村学校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建立具有温州特色的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帮扶机制,切实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让每个乡村学生都享有接受优质美育的机会,助力“教育共富”。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乡村小规模学校美育师资结构性缺编问题,提供优质美育资源,解决远程支教产生的设施设备、教研教学等相关问题,提升乡村美育质量。
坚持需求导向。充分考虑学校和学生需求差异,因地因校制宜,加强分类指导,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局面。考虑乡村美育长远需求,强化政策关爱,培育一批“乡村美育能手”。
坚持评价导向。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开展好乡村学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支援教师团队、个人的支教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行动目标
乡村学校美育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课程开齐开足,资源配置不断优化,评价体系逐步健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到2023年,美育教师结构性缺编的乡村学校“空中飞课”全覆盖,形成“一校一案”的送教课程体系,打造乡村美育特色学校,建立“乡村美育使者”基地校,评选“乡村美育使者”优秀团队,培育百名“乡村美育能手”。
二、主要内容
(一)组建 “团队+学校”新型教育共同体
温州市教育局牵头,市、县两级教研部门深度参与,以市、县名师工作室为“乡村美育使者”主要招募对象,组建乡村美育空中飞课支援教师团队,建立“教研员-团队负责人-美育教师”三级构架的金字塔型招募机制。针对美育教师结构性缺编的乡村学校,原则上以一个团队结对一所学校、一位老师结对一个班级的方式组建“团队+学校”新型教育共同体,同时受援学校配备课堂助教,开展“一师一生一助教”的双师型美育“空中飞课”,承担美育常态课教学。
(二)打造“空中飞课”美育课程温州样式
教研部门和支教团队帮助受援学校完善美育课程开设,做到开足开齐,力争开足开好,形成“一校一案”的美育送教课程体系。鼓励支教团队吸纳具有不同专长的教师,开设舞蹈、戏剧表演、戏曲、书法、国画、地方工艺等美育校本课程,探索结合“非遗进校园”、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具有温州本土特色的南戏、瓯剧、鼓词、瓯塑、细纹刻纸等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美育课程资源,合力打造具有地域辨识度的乡村美育特色学校。
(三)制定乡村美育空中飞课教师专业素养提升计划
坚持市县联动,教研和师训部门要针对“双师”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常态化组织相关专业素养、教学基本功、优质课与优秀教学案例等评比活动,定期开展工作经验交流活动,组织“乡村美育能手”赛课等活动,培育一批从“助理型”助教向“授课型”教师转变的“乡村美育能手”。
(四)打造乡村学校“互联网+美育”新场景
结合新型教学空间建设,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配备必要的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受援学校和支援教师所在学校,统筹安排场地与设施,有条件的地方按乡村美育“空中飞课”教学要求,建设“互联网+美育”新型教学空间,其他地方可在原同步课堂录播设备基础上按课程要求进行升级改造。
(五)建立优质美育数字资源库
加强乡村美育“空中飞课”网络资源平台建设,满足课堂直播、听课评课等多形式教研活动需求,组建能满足乡村学校课后服务需求的“优秀艺术课程(活动)资源库”,开展“互联网+”艺术学校创建,为不同需求的师生提供优质美育课程资源。到2022年下半年遴选百位名师百节优秀课例形成温州市乡村美育“双百”课程资源库。
(六)设立乡村学校艺术实践活动品牌项目
坚持面向乡村、面向人人,建立常态化的市、县、校三级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鼓励支教团队协助学校以班级为基础,开展班级合唱、合奏、创意集体舞、课本剧等集体性艺术表演活动和以项目化学习方式开展的校园视觉空间设计、STEAM等综合艺术实践活动。打造全市“醉美乡村”师生艺术节、校园创意集体舞比赛、主题歌曲创作大赛等艺术实践品牌项目。支持文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参与学校美育工作,协同支教团队助力乡村学校艺术社团建设,培育学生艺术团队,鼓励学生艺术团参加交流展示活动,提升学生艺术特长和美育实践能力。
(七)制定乡村美育“空中飞课”项目考评方案
落实美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机制,定期开展艺术课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学生艺术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建立学校美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实时掌握学生艺术素养动态变化,测评结果纳入到对“乡村美育使者”支教团队、个人考核。市评估院负责制定“乡村美育使者”团队和个人考核办法,作为相关认定和评选依据。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乡村学校美育作为教育补短的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做好支援和受援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部署,切实抓紧抓好。建立由行政、教研师训、技术、学校等多方共同参与的乡村美育“空中飞课”工作专班,共同推进工作开展。各级教研部门要充分支持相关课题、论文、课程开发等需求;师训部门做好“名师工作室”乡村美育教师定向培养工作;技术部门全力做好远程技术、设备等保障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加大乡村学校美育经费投入力度,将乡村学校美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有效保障适合“空中飞课”的“互联网+美育”新型教学空间以及各类艺术节活动、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社团建设经费。加快推进乡村学校美育设施标准化建设,确保艺术教育设施设备“十四五”期间达到国家统一标准,满足学校艺术课程、艺术实践活动和艺术教育发展需要。
(三)强化工作待遇。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的指导意见》(温教人〔2022〕44号)精神,“乡村美育使者”工作量参照“教师承担面向教共体学校开设网络课堂、同步课堂按实际情况计入周工作量”的规定执行。“乡村美育使者”以团队方式颁发市级聘书,每支教一年由受援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县级公开课证书,择优颁发市级公开课证书。每年按成效评选市级优秀团队,纳入名师工作室考核。“乡村美育使者”远程支教计入个人支教经历,按一学期不少于18周、每周承担2课时工作量,支教两年折算为1年支教经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支持“乡村美育使者”工作,动员学校名优教师积极参与,建议按照一名“乡村美育使者”支教两年增加所在学校一个教师交流名额的办法实施。对“乡村美育使者”计划支持力度大、支援成效显著的学校,认定为市级“乡村美育使者”基地学校,并在市、县级美育赛事中予以参赛名额倾斜。
(四)强化宣传推广。各地、各团队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加强乡村美育科学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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