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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鼓山镇采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2022年鼓山镇采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jhtml">2022年鼓山镇采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2022-05-12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州市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SD[GK]*******-2的2022年鼓山镇采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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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 C****** 食品、饮料和烟草制造业服务 食品、饮料和烟草制造业服务2022年鼓山镇采购食堂食材配送投标人每日供应至少 400 人消耗量的主副食品。按采购人实际需要的计划数量配送。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每日7:00—7:30把货物配送至采购人地点。等12(月)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安全法》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物资验收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实行可追溯制度。等*******.96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捌万柒仟玖佰玖拾玖元玖角陆分(¥*******.96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开始送货,供货期12个月。;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

4.3交付条件: 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品名 质量要求 大米 1、不允许有糟糠、发霉、结块、砂子及黄色、黑色或蒸后有酸味、霉味、异味、无粘性等质量问题。 2、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全新、原厂正规合格的产品、质量三包,提供的货物与招标文件品目参数要求相符合,不得私自更改或以次充好。包装袋上应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卫生许可证号、生产厂名和地址等。 食用油 1、投标人应能提供花生油、大豆油、调和油、非转基因玉米油等供采购人选购。 2、常温下外观清澈透明无悬浮物,气味纯正无异味,黄曲霉素不超过国家规定,不含抗氧化剂,不混合其他无效物资,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资。 3、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全新、原厂正规合格的产品、质量三包,提供的货物与招标文件品目参数要求相符合,不得私自更改或以次充好。所有货物包装上应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卫生许可证号、生产厂名和地址等。 蔬菜、水果 色泽新鲜、外表干净、外形完整均匀,无污秽不洁、无腐烂变质、无农药残留或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蛋类 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肉类 1、鲜肉类应保证来源于福州市政府指 定的定点屠宰专门机构,为当日屠宰的新鲜肉品,并经肉检(卫生部门检疫)检验合格; 2、猪肉:提供定点屠宰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瘦肉精检验合格证明、猪肉品质证明; 3、禽类:提供检疫章或检疫证明; 冷冻食品 1、冻禽产品应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2005),其他冻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实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2、所提供的冻品应为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无过保质期,非病死禽、畜制品。还应经检验、检疫合格,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冻品解冻后验收。 海产品 1、投标人应能提供鱼、虾、蟹、贝、藻类等鲜活品供采购人选购。 2、色泽新鲜、外表干净、外形完整均匀,无污秽不洁、无腐烂变质、无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干货及调味品 1、干散货外形完整均匀,色泽正常,有光泽,无腐烂、无变质、无变味、无霉变、无虫蛀、无杂质,不混合其他无效物资,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资,干货要求保证干性。 2、副食品包装应该有产品名 称、厂名、厂址或出产地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豆干、紫菜、虾米等散装副食品应达到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蛋品类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按国家标准或行业相关标准验收; (2)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验收; (3)甲方组织验收; (4)甲方有权保留随时向权威部门送检的权力,送检后货物质量合格则送检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送检后货物质量不合格则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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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8.33 验收完毕,检验合格
2 8.33 验收完毕,检验合格
3 8.33 验收完毕,检验合格
4 8.33 验收完毕,检验合格
5 8.33 验收完毕,检验合格
6 8.33 验收完毕,检验合格
7 8.33 验收完毕,检验合格
8 8.33 验收完毕,检验合格
9 8.33 验收完毕,检验合格
10 8.33 验收完毕,检验合格
11 8.33 验收完毕,检验合格
12 8.37 验收完毕,检验合格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缴交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取时间应在签订合同时,该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满后7个工作 日内无息返还。注:履约保证金百分比中的百分比3.5为约的数值。 具体的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以说明为准。。

9、合同有效期

一年(12个月)。。

10、违约责任

(1)甲方在验收物资认为不合格拒收时,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必须依合同按甲方的要求供应物资, 乙方明确不送的,造成职工没有物资食用,按未送物资合同价值的3 倍给予处罚; 乙方少送的,影响职工物资食用保障的, 按少送物资合同价1倍给予处罚。 (2)乙方不按甲方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或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 (不可抗拒原因除外),造成甲方没有物资食用,乙方按合同价赔偿甲方所购物资(本批次少来部分)价值的3倍。 (3)因乙方弄虚作假, 以次充好,乙方应按合同价赔偿甲方损失物资(本批次不合格部份) 价值的3倍。 (4)乙方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物资检疫检测报告、物资品种化验单、物资合格证)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因此造成甲方没有物资食用,按本批物资量合同价值的3倍给予处罚。 (5)因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甲方在食用环节物资损失,根据损失程度,乙方应按合同价赔偿甲方损失物资( 本批次损失物资量)价值的1-3倍。 (6)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 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7)乙方在送货途中运输、保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交接前发生损毁的,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工商、卫生监督部门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和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事件,经卫生检疫部门认定后, 乙方不仅要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卫生检疫部门的罚金及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同时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和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 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1)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每日供应至少 400 人消耗量的主副食品。按甲方实际需要的计划数量配送。 14.2、乙方按甲方要求每日7:00—7:30把货物配送至甲方地点。 14.3、乙方的所有拟配人员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注:须提供人员清单及健康证复印件。 14.4、乙方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按制度流程实行配送方案。 14.5、乙方须具有良好的售后 服务能力,承诺专人专车专线配送,乙方向甲方报备人员及固定车辆号牌,配送过程中保障食品安全及退换货能及时完成。 14.6、乙方须承诺上岗统一服装,佩戴工牌,便于甲方识别。 14.7、乙方须承诺提供的物资符合国家、行业技术、安全、环保标准。 14.8、乙方须承诺自2018年至今,经营期间未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 14.9、乙方须承诺针对本项目设立分拣场所,并按各原材料特性分别设立符合要求的仓库。 14.10、乙方须承诺设立检验室,并配备专人做各项原材料的抽检工作。 14.11、乙方须设立留样间,熟食产品及半成品做好留样工作。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5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1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 标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

甲方: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乙方: 福州市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福马路478号鼓山镇人民政府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埠兴村春兰里258号- 2
单位负责人: 林华单位负责人: 包生香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郑振山
联系方法: 133*****607
联系方法: 137*****11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账号: 账号: 131*****040******

签订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

签订日期:2022年05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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