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职业技术中学校学生宿舍建设项目盐源县职业技术中学校学生宿舍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盐源县职业技术中学校学生宿舍建设项目盐源县职业技术中学校学生宿舍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盐源县职业技术中学校学生宿舍建设项目盐源县职业技术中学校学生宿舍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盐源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盐发改经信【2022】11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盐源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无。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盐源县职业技术中学校
2.2 建设地点:盐源县职业技术中学校校内
2.3 项目规模:3414.42平方米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03月
2.5 项目总投资:1237.1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四川省财政专项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1237.1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①、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四川招标从业人员印章资格和工程咨询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附职称证、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职称查询或公示截图),从事招标代理业务需满四年及以上(以取得从业证或印章(印章编号)发证时间计算);②、专职技术人员(3名):具有四川招标从业人员印章资格,其中至少一人具有招标从业方章。注:a、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料除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4-2.10条文要求提供省网中选通知书、见证交易书、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履约评价表外还须提供业绩所附标段的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的完整截图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所附资料应是原件扫描件,内容应完整一致,否则不予认可;(3)申请人申请文件格式应具有可查询目录(含业绩项目名称),人员汇总表、申请人分类业绩汇总表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否则视为无效文件做不通过处理;(4)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比选文件公告要求编制申请文件,所有相关证明材料须完整清晰可辨,模糊不清或故意用公司章遮盖主要内容的,以及业绩、人员数量多附或少附的在资格审查时均不予通过。。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2年05月13日09时00分至2022年05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申请人自2022年05月13日09时00分至2022年05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盐源县职业技术中学校
地址:
邮编:
联系人:邓忠保
电话:180*****500
传真:
2022年05月13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标签: 校学生宿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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