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长沙县2022年工伤预防系列宣传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关于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长沙县2022年工伤预防系列宣传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各有关机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转发〈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长人社函〔2018〕111号)等文件要求和《长沙县2022年工伤预防工作方案》工作安排,长沙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拟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一系列线上、线下工伤预防宣传。按照政府采购有关程序,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长沙县2022年工伤预防系列宣传项目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邀请对象
有开展文化活动的组织和策划、广告宣传、广告设计、新闻和出版等经营资质,认可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中的各项约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资金预算
采购方提供的本次采购项目资金预算金额为:******元人民币
三、受理时间和竞争性谈判程序
有意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单位根据公告明确的条件、内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竞争性谈判方案,于2022年5月12日17:00前将密封的方案纸质档(一式2份,不需提交电子档)、企业法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D18办公室)。5月13日上午10:00由县人社局采购管理部门审查各邀请单位项目询价方案,确定符合要求的项目方案,淘汰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方案,并在符合要求的项目竞价方案中按其最低报价初步确定一家单位作为承接本次宣传服务的主体,再由承接方与长沙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签订工伤预防宣传服务合同。
四、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拟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宣传载体展示我县工伤预防工作新政策、新动态、新成果,将工伤预防等人社政策知识融入到老百姓的生活中,具体需包含以下内容。
(一)设计人社IP动漫形象(数量:2个)
(二)制作短视频、H5、动画并借助公众号、视频号等渠道推广(数量:合计8条)
(三)县域内商务楼、居民楼等电梯广告宣传(数量:不低于180块/1个月)
(四)星沙城区人流密集场所、商圈公交站台宣传(数量:20块/1个月)
除上述四项内容外,各邀请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提供其他个性化宣传服务
五、签订宣传服务合同
(一)确定成交承接方后,长沙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及时通知成交承接方签订宣传服务合同。
(二)承接方的权利和义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接方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原则上不得把本项目的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如有诈骗、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工伤预防费支出的行为委托方将取消其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项目服务时间。项目预计在2022年内全部完成,具体进度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由双方协定。
(四)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项目所需费用从工伤预防经费中列支,项目完成后由人社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采取银行转账结算。
六、其他事项
若有其他未定或特殊事项,可事先在协议中明确,事先在协议中未能明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七、未尽事宜
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八、咨询联系
长沙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D18工伤保险办公室(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
标签: 工伤预防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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