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6号楼拆除处置公告

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6号楼拆除处置公告

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以下简称:我院)拟对6号楼进行拆除,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明细

建筑物为钢结构框架,长度为105m,高度为7.2m,宽度为5.5m,建筑面积约1155㎡(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相应合法资质的单位。

(二)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具有金属回收资质。

(三)公司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应于截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00元)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开户账号:450*****45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医科大支行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中标的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收取报名文件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自该公告公示之日起,有意向参与投标的单位可自行查看现场,我院不再统一组织查看。

(三)报名地点: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基建科办公室(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66号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第三行政办公区)。

(四)报名资料包含:1.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2.(报名人仅限一人)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时,应提供身份证、电话号码及联系方式;报名人为委托代理人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同时应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电话号码及联系方式。3.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保证清晰可视。

五、评定方式

1、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2022年5月18日上午9:30-10:30提交密封报价后现场开标。

2、投标最低报价: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00元)。投标单位报价低于以上报价则该投标无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时废标。

3、评标方法:采用价格评标法,只进行一次报价。按竞价高低分别确定排名先后,最高报价者中标,次高者和第三名为中标候选单位。当出现报价相同中标候选单位时,以在投标报价有效期间递交报价材料时间顺序排名先后。

六、处置资产搬运要求

中标单位在完成处置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注意安全。因违规操作引发的责任、纠纷由中标单位完全承担,与我院无关。处置中不得损坏和取走其他非处置设备,若有物品被损坏或丢失,须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赔偿款。中标单位必须按处置协议要求将所中标资产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完毕并至齐平地面并清洁现场垃圾,否则院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扣除保管费和保洁费。按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我方通知拆除后7日内将报废资产拆除转移完成。我院将该批废旧物资转交给中标单位,所有权同时转移。转移后中标单位对该批废旧物资负法律责任。

七、投标人须知

(一)中标单位于中标当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金额对公转账至我院银行账户,若逾期无法支付相应款项的,我院将以第二最高报价者确定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二)现场察看处置项目仅限报名人参加。

(三)当出现前三名中标候选单位都弃标时,医院有权重新组织招标,或者按价格高低顺序,选择剩余投标人中的最高报价单位为中标人。投标人少于3家时,作废标处理,医院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四)中标价仅为本次所处置的废旧资产价格,处置废旧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和恢复原貌的修复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行为,视为无效投标行为。

(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后不与我院签订协议、不及时缴纳中标款项的;

2、中标后未履行标书规定全部义务的;

3、签订协议后擅自转包他人的;

4、未按时按要求完成处置工作的;

5、投标人出现串通投标行为的。

出现以上情形的投标单位,将被列入本院不良投标人名单。

(七)中标签订协议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中标单位。

(八)招标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院方将会及时通知各投标单位并在网上公布。

(九)无效投标的定义:没有按时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竞价单没有报价、竞价单无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竞价单字迹不工整及竞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竞价单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等情况均视为无效投标。

八、中标结果

中标结果将在医院网站上公告,公告期三个工作日。招标单位无义务向落标方解释原因,敬请谅解。

九、其他事项

因受疫情影响,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南宁市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0771-*******



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2年5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拆除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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