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水利局2022年度泰宁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财产保险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泰宁县水利局2022年度泰宁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财产保险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泰宁县水利局2022年度泰宁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财产保险服务类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泰宁县水利局委托,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HJFJ[CS]*******、泰宁县水利局2022年度泰宁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财产保险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泰宁县水利局2022年度泰宁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财产保险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5-24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FJ[CS]*******
项目名称:泰宁县水利局2022年度泰宁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财产保险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磋商保证金:33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其他财产保险服务 | 其他财产保险服务 | 1(个) | 否 | 财产综合险(2009版) |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描述:1、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经审计财务报告可提供2020年度)。4、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2)明细:随身携带描述: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随身携带《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5-12至2022-05-19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5-24 0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六、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05-2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宁县水利局
地址:泰宁县和平中街25号
联系方式:159*****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徐碧街道乾龙新村19幢二十六层8号
联系方式: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文莉
电 话:0598-*******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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