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公告
泗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公告
为建设农业科技新成果转化示范的先行区域,打造农业优质品种和绿色高效技术的展示窗口,构建农技指导服务和农民教育培训的高效平台,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和年度主推技术推广任务,经研究,决定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3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遴选范围
基地建设主体为:农业推广、科研、教学单位,国有农场、良种繁育场及涉农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
三、遴选条件
(一)基地建设单位在县内依法登记注册,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基地交通便利,区域代表性强,土地集中连片,沟、渠、路、涵、闸等基础设施较好,灌排方便。根据产业特点,适当配备耕整播栽机械、绿色生产装备和智能生产等设施设备。
(三)示范基地应拥有自主产权或基地建设单位自申报之日起应具有不少于5年的基地土地经营权,种植面积原则上500亩以上。
(四)基地具备示范展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新材料等功能,每年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不低于 4 项;具备交流观摩、技术培训、推广应用的相关条件,每年组织新型经营主体、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和农民观摩、培训次数不少于4次,突出基地对区域农业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农民致富的引领带动作用。
(五)示范基地要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校(所)等紧密对接,为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提供科技支撑。
(六)基地运行管理有序,建立适应发展要求、规范高效的管理运营机制,制定科学规范的年度试验示范、推广应用、教育培训等工作计划或技术示范实施方案(协议),规范建立示范档案。
四、遴选程序
(一)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基地建设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向所在镇农村经济技术工作站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申报书和证明材料),由镇农经站审核初筛,符合条件的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局属农场、所等基地由其建设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或委托第三方通过形式审查、专家评议、结合实地调研、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基地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提交局党组会议审定。
(三)结果公示。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认定的示范基地名单,并在相关官网或张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签订协议。公示期满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与最终确定的示范基地主体签订协议(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五、材料报送
有申报意向的且具备申报条件的单位,请于2022年5月19日前,报送有关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材料到县农业农村局30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57-*******
附件:1、泗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
展示基地申请表
2、申报书和证明材料
泗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附件1
泗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
基地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
示范产业 | 技术模式 | ||||||
基地地址 | 基地 规模 | 基地类型 | |||||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 基地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示范内容(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设施装备) | |||||||
申请单位 意见 | 本单位申请列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将认真履行示范基地职责, 保证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镇农经站(局属农场、所) 意见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 ||||||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1、基地规模:亩/头/只/羽;基地类型:自有/租用/合作。
2、示范产业:种植、设施农业和生态循环、畜牧(养牛、养猪、养羊、家禽)、水产等。
附件2
2022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申报书
基地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表
基地名称 | 建设单位 名称 | ||
单位负责人姓名 | 电话、手机 | ||
土地性质及年限 | 基地规模 | ||
沟渠路涵闸数量或面积 | |||
专家、技术人员 数量组成 | |||
办公、仓储、培训教室情况及面积 | |||
主要耕整播栽机械、绿色生产装备和智能生产等设施设备种类及数量 | |||
对接的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校(所)或创新团队 | |||
本年度示范技术 成果 | 示范品种个、新技术(农业先进适用技术)个、新产品个、新工艺个、新模式个。 | ||
本年度组织承接观摩推介及技术培训次数及时间、人员规模 | |||
近年承担的农业科技项目;试验示范优良品种、技术(模式)、新型产品、设施装备;组织承接观摩推介、技术培训交流活动等 | |||
媒体宣传次数及 获得荣誉 |
二、基地简介
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2、区位、交通等情况。
3、基地规模、土地性质及使用年限等。
4、基础建设及附属设施情况(沟、渠、路、涵、闸数量或面积,办公、仓储、培训教室等情况及面积)。
5、主要仪器、耕整播栽机械、绿色生产装备和智能生产等设施设备种类及数量。
6、专家、技术人员数量组成及代表性成果。
7、对接的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校(所)或创新团队情况。
8、基地建设运行经费来源、投入。
9、近年已承担的农业科技项目情况;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模式)、新产品(设施装备)的试验示范推广情况。
10、近年组织现场观摩推介、技术培训交流活动情况;对接经营主体及指导应用情况;农民教育培养情况。
11、特色工作及发展计划。
12、整体宣传情况、获奖情况。
13、其他情况。
三、运行机制
1、基地建设运行领导小组
2、基地建设运行技术指导组
3、基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
4、基地建设运行管理制度
四、基地示范方案
1、主要内容:项目实施的总体思路或指导思想、基地年度目标、重点工作任务或具体实施内容、保障措施、项目实施的成效等其他事项。
2、要求:基地试验示范展示品种不少于2个;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不低于4项;基地年组织承接观摩、培训次数不少于4次;指导带动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学高效发展,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模式)达到一定面积。
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技术合作协议。
2、土地自有证书或土地流转合同、租赁协议等复印件。
3、基地专家、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
4、技术支撑单位和建设主体签订的技术合作协议,聘请专家聘任协议等。
5、各类机械和设施设备清单、发票、照片,以及产权归属(固定资产登记)等情况证明。
6、近年承担的农业项目合同、验收证书等;主管部门或应用单位出具推广应用情况证明等。
7、近年示范展示的优良品种、高效技术(模式)、新型产品、设施装备清单及照片等证明材料。
8、近年组织承接现场观摩推介、技术培训交流活动清单及签到表复印件。固定对接新型经营主体的协议及应用情况证明;培育农民创业就业证明材料。
9、近年来取得有关荣誉、表彰、认证等情况证明。媒体宣传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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