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治大院节能改造工程施工(路灯节能改造)招标公告

市治大院节能改造工程施工(路灯节能改造)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市治大院节能改造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259号批准立项,招标人为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综合说明:

1、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项目名称:市治大院节能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长发改[2013]259号文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 投资估算:约1770万元,本次路灯节能改造项目约140万元

6)建设地点:长沙市市治大院内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机关大院内原有路灯改造:包含停车场路灯改造,增加LED灯源;增加太阳能园林景观灯;更换部分电压为220V的电线电缆;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4、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的服务及维护工作。

5、工 期:60日历天;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省外企业需要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1、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机电工程二级以上建造师资质(含二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无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2、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机电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财库〔2014〕9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六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所列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国家级灯具检测机构出具的LED灯具6000小时以上(含6000小时)光通量维持率合格检测报告;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LED灯具CQC认证。投标时需携带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委托书(或代理证书)和CQC影印件(需加盖制造单位公章)(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配备,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还须提供省外企业当地省级建设行政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或官方查询网址。

7、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

8、授权委托人及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9、其他要求

1)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帐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市治大院节能改造项目(路灯节能改造)工程施工”,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30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10月8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0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开标室,具体房间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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