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湖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现状与对策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
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湖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现状与对策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湖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现状与对策研究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湖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5月13日09:5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5月13日至2022年05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北路易宝产发大厦24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5月24日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北路易宝产发大厦24楼 | ||
预算金额 | ¥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洁、陈璐、梁字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31-******** | ||
采购单位 | 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五一大道 982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付女士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湘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北路易宝产发大厦2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洁、陈璐、梁字0731-******** |
项目概况
湖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现状与对策研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北路易宝产发大厦2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XC-2022ZX025
项目名称:湖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现状与对策研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在运输结构调整背景下,《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要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为主攻方向,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提高运输组织水平。然而,2015年至2020年湖南省运输结构与国家推进的“公转铁”“公转水”方向逆向演变:铁路货运量占比逐年下降,由2015年的8.18%演变为2020年的2.37%;水运货运量占比也逐年下降,由2015年的14.97%演变为2020年的9.82%。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运输结构优化调整重要任务、国家积极推进的“公转铁、公转水”目标任务中,水运无疑作用突出、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因此,针对水运发展在湖南省运输结构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湖南省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发展相对落后等问题,开展本项目研究,更大、更快发挥湖南省内河水运优势促进湖南省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的作用,提高全省水路货运量(内河)占比,具有十分重要的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工作内容
1、水路货运在湖南省运输结构调整中的地位和作用
(1)湖南省运输结构现状及成效
分析2015年来,湖南省运输结构的调整现状,包括公路、铁路和水路运输量和周转量的变化,同时分析各种运输方式基础设施的变化;湖南省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
(2)湖南省运输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3)推进湖南省运输结构调整的思考
(4)发展水路货运对湖南省运输结构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找出湖南省适合水运运输的产业,预测通过水运或基于水运的多式联运可为这些产业创造的价值。
国家和省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目标;分析水运在节能降碳方面的优势分析;预计能够为湖南省节能降碳作出的贡献。
2、湖南省水运运输发展现状研究
(1)湖南省水路货运基础设施发展现状研究
开展湖南省港口码头现状与整治成效分析,包括:港口码头整合及提质改造情况及改质前后每公里岸线的生产效益和经济效益、千吨级及以上泊位占比、港口码头吞吐能力(港口设计通过能力、港口营运通过能力、货种、港口设施设备、在港停泊时间等)以及非装卸服务占比等;
开展湖南省港口物流融合发展现状分析,包括:港口交通和配套设施以及集疏运能力现状分析,其中集疏运能力分析包括集疏运线路数量、规模、运距、货种结构及运输方式构成和地理分布等;
开展湖南省内河航道网络现状分析(航道等级、航道数字化建设情况等);
(2)湖南省水路货运市场发展现状研究
开展湖南省水路货物流向分析;
开展湖南省水路货源和货种企业发展现状分析,包括:大宗货物、散货、集装箱等货运量在水路运输中的占比情况以及公转水需求分析;
开展湖南省水路货物企业船舶运输能力和船舶新能源应用分析,包括:水运企业数量、船舶数量、吨位、新能源船舶数量、吨位等;
开展湖南省水路货运数据统计、运输成本分析;
开展湖南省水路货物运输组织模式分析(包括信息化水运平台的现状分析)。
3、湖南省水路运输发展政策研究
(1)外省水路运输发展政策分析
选取水运发展较快省份进行研究,分析政策对其水运发展所起的作用,以及对湖南省的借鉴意义。
(2)影响湖南省水路运输发展的政策分析
主要对长沙、岳阳等市在支持水运发展方面的政策,以及公路政策对水运的负面影响、湖南省水运船舶新能源应用政策、湖南省公转水多式联运配套政策、湖南省散货大宗商品水路运输政策以及湖南省集装箱水路运输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4、水运发展促进湖南省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政策和建议
(1)促进湖南省水运运输发展政策
水路运输低碳绿色发展政策,支持淘汰老旧船舶、新能源船舶应用;水运信息化平台支持政策,完成湘水集团物流平台与水运信息化平台完成数据共享技术对接;水运企业经营环境优化政策。
(2)发展基于水路运输的多式联运政策
大宗货物公转水支持政策,推动湘钢或涟钢的钢铁、矿石以及省内大型电厂的煤炭等大宗货物公转水;江海联运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发展岳阳至舟山港江海直达船舶建设,推动散货等大宗货物江海联运;水路集装箱运输企业发展支持政策,支持湖南远洋、华光源海等水路集装箱运输企业发展岳阳至国内沿海的江海直达的集装箱船运输,提高集装箱运输量;多式联运企业运营模式和信息化支持政策。
(3)多式联运的水运基础设施发展建议
主要从港口物流集疏基础设施布局、多式联运运输工具应用、支持发展政策等方面提出建议。
(4)湖南省水运运输基础设施发展的长期建议
主要从航道网络升级、港口整合以及运河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
三、工作要求
(1)目标性:成果报告能及时准确地反映与分析湖南省水路运输发展现状及政策实施情况,并提出水运发展促进湖南省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政策和建议。
(2)准确性:加强现场调研,获取第一手现场资料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无误、有关结论以事实为依据。
(3)及时性:成果报告应满足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进度要求。
四、成果要求
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交《湖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现状与对策研究》最终成果,研究报告成果应做到观点鲜明、内容完整、数据翔实、结构清晰,满足采购人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要求。
需提交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五、进度安排、验收标准及付款方式
1、进度安排
(1)进度安排:项目总体要求在2022年8月底前完成。
(一)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现状调研分析。
(二)2022年7月31日前,形成初步成果。
(三)2022年8月31日前,形成最终成果,完成结题。
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提交成果地点: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
(3)提交成果方式:送至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
2、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相关规定,以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
(2)项目总实施(包括项目成果评审)以项目最终成果报告获得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审议通过为最终完成标志。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
3、付款方式
(1)付款人: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提交最终成果定稿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项目组人员须全程参与工作,不得挂名参与投标。
2、中标人应提交完整的成果报告,成果所有权属于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外泄,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单位的责任。
3、中标人负责其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并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工作人员因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4、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中标单位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充分考虑完成本项目所需设备、材料、人工、测试、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中标后,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成果知识产权
(1)所有供应商在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递交的所有文件均不退回。
(2)供应商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供应商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供应商须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6、中标人如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7、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请在可能变动的条款旁予以文字注明,并将磋商文件可能变动的内容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总体要求在2022年8月底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负责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备注: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
③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3日至2022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北路易宝产发大厦24楼
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北路易宝产发大厦24楼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4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北路易宝产发大厦24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北路易宝产发大厦2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五一大道 982 号
联系方式:付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湘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北路易宝产发大厦24楼
联系方式:周洁、陈璐、梁字0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洁、陈璐、梁字
电 话: 073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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