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雅路派出所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造价、监理)招标公告

湘雅路派出所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造价、监理)招标公告

湘雅路派出所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造价、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湘雅路派出所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430*****200*******投资项目统一编码2020-******-47-01-******
交易分类建设工程所属管辖范围开福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雅路派出所建设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发[2020]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开福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开福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造价、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雅路派出所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造价、监理)

2.2项目地点:开福区湘雅路街道庆和里路与太平路交汇处东南角

2.3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湘雅路派出所一栋地上6层,地下2层的技术用房,总建筑面积约691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640㎡,地下建筑面积约2274㎡。项目总投资额约4000万元。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24个月。其中勘察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出具相关的报告(包括对基础选型的建议),并确保审批通过为止;造价咨询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完成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预算初审、竣工结算初审;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时间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开始计算。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针对用地红线的地块完成项目的勘察工作,测量红线范围内的土方现状,出具相关的报告(包括对基础选型的建议),并确保职能部门审批通过 。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

■监理服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对项目进行工期优化和对施工质量的监控。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进行处理,对合同、信息及相关过程资料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法定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2、对项目进行工期优化和对施工质量进行监控;3、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及保修阶段进行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4、对合同、信息进行管 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法定职责;5、按规定将监理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1、设计阶段:①设计概算的编制或审核、调整;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或审核;③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2、交易阶段:①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②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③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④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⑤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3、施工阶段: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②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③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④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⑤协助发包人进行全口径成本分析、风险控制,提出融资方案的建议;⑥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⑦根据各个分项的工作重点和业主要求,派驻驻场造价工程师现场办公;⑧完成发包人安排的项目相关工作等。4、竣工阶段: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其中项目概算审核:针对项目的概算进行审核,同时合理设置 EPC 的招标控制价,并配合业主完成相应外审及财评审核工作;项目预算审核:针对 EPC 单位上报的预算进行初审,同时并配合业主完成相应外审及财评审核工作;项目过程造价咨询:现场工程量的实时跟踪计量(含拆除、垃圾清理、隐蔽工程等),针对特殊情况下的变更及签证进行论证及管理,针对工程量核算及工程款支付进行管理,针对合同纠纷及索赔配合业主进行处理;项目结算审核:针对 EPC 单位上报的结算进行初审,同时并配合业主完成相应外审及审核工作等。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 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2020 年度或 2021年度)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 1 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行为而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 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2年05月13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 1800 天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至少承担过 1 个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1200万元(含)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包含勘察、监理、造价中的2项或2项以上工作)或监理或勘察或造价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中甲方签署时间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当由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监理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一致。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执业资格证, 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 勘察单位) 名称一致;拟任造价负责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 (如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咨询单位)名称一致。拟任监理负责人: (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应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监理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有任何在监项目。拟任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 本省企 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所在地省级 官方网站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以上人员注册证书的注 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在有效期内, 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须附查询结果或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行政区域外的投标单位关键岗位人 员如持有湖南省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 址; 湖南省行政区域外的投标单位拟任监理负责人须提供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站及查询结果, 并由 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注:拟任项目负责人与监理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和造价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3.2.7其他要求:3.2.7.1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7.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 3.2.7.3.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 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 若中标后, 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 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1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5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 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 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 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 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6 只接受监理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 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予以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05月13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6-0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 沙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台 ( http://fwpt.csggzy.cn/)、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aifu.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开福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 按2 转1 或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开福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管理局院内副楼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绿地时代广场5栋2604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罗泽先项目负责人:龚丽英(项目负责人) 蔡先勇

电 话:0731-********电 话:130*****366 158*****336

传 真:/传 真:0731-********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龚丽英(签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2年05月13日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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