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招标公告

煤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4-442
呼和浩特铁路局将于2014年10月15日组织招标采购。
一、 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块煤

配送地区 名称 单位 计划配送量 单价
(吨/元) 总价
(吨/元) 配送时间 配送地点
一 呼和地区 精块煤 吨 9000   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 见说明
二  集宁、
二连地区 精块煤 吨 16000    
三 包头、白云地区
 精块煤 吨 17000    
四 临河、
乌海地区 精块煤 吨 5000    

标段一呼和地区配送范围:公积坂站—呼和地区—马盖图的所有站、段、工区、班组用煤地点锅炉房院内(101个用煤地点)。
标段二集宁、二连地区配送范围:十八台站—集宁地区—白音查干—土牧尔台—孤山站—朱日和—赛汉—二连—(集张线)西土城—庙梁—张家口南所有站、段、工区、班组用煤地点锅炉房院内(162个用煤地点)。
标段三包头、白云地区配送范围:哈业胡同—包头西地区—包头地区—白云地区¬—包头东地区—包头北地区—公积坂站、包满线所有站、段、工区、班组用煤地点锅炉房院内(103个用煤地点)。
标段四临河、乌海地区配送范围:白彦花站—临河地区——乌海地区—乌海西地区—公乌素站—落石滩站—吉兰泰站区段、西甘线部分站点的所有站、段、工区、班组用煤地点锅炉房院内(71个用煤地点)。
说明:配送范围仅作参考,在实际配送过程中,如有新增、减站点,以实际配送地点为准进行结算。
二、主要事项:
1、煤炭采购技术指标要求:  精块煤:低位发热量≥5800大卡,全水分≤10%,灰分≤10%,硫≤0.8%,挥发分≤25%,含碳量≥60%。
2、煤炭及配送要求:本次煤炭招标是以期货的形式进行招标,投标人的投标价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的波动,一经确定中标价签订合同后,供煤价格将不予调整;中标人如不履行合同按违约处理,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人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买方要求或计划量均衡配运煤炭,保证各用煤单位正常使用及十五日储煤量。并保证各用煤地点不因降雪、封路、煤矿减产等原因影响煤炭的正常使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数量、质量保证要求:符合技术指标要求,卖方在供煤过程中如达不到合同要求的煤质标准(以地市级及以上权威机构的检验报告为准)和数量(不定期抽检复磅)、供煤期限等要求,一经发现,买方有权拒绝签收该批煤炭,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并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抽检化验复磅费用由卖方承担。招标完成后招标方如有地点、数量及运输方式的调整,招标方及时与中标方沟通,做相应调整。
4、交货时间要求:严格按合同执行。
5、付款方式: 煤炭付款实行集中结算。采用一票(煤炭增值税专用发票)集中分批结算。供货方提供的煤炭数量和质量经采购方管内用煤单位使用没有问题,经呼铁局恒诺房建生活段确认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供煤量(签认单),由呼铁局付款给供货方,发票开具各用煤单位。此煤炭招标数量为给各运输生产站段计划用煤量,实际配送按照最终发生配送数量(以配送签认单数量为准)由用煤单位和铁路局进行结算。
6、验收方式:卖方提供的煤炭数量和质量按买方具体要求进行验收。经恒诺房建生活段确认,根据实际供煤量进行结算。卖方在供煤过程中如达不到合同要求的煤质标准(以地市级及以上权威机构的检验报告为准)和数量(不定期抽检复磅)、供煤期限等要求,一经发现,买方有权拒绝签收该批煤炭,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并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给买方造成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抽检复磅费用由卖方承担。
7、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可分标段投标、中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③具有配送必需的运输设备和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具备资金垫付能力;⑥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⑦能单独开具国家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呼和浩特铁路局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14日11时30分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    2014年10月15日9时00分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新华广场东南,维多利购物中心北华夏银行西侧首府广场小额贷款1号写字楼12层)
地点咨询联系人:王二军,联系电话:0471—*******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          联系人:  李俊斌
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传真:*******  联系人:张少雄
投标程序咨询电话:0471-*******。 联系人:王娟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百度查询--《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网》
费用: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元,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4403
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开标日招标文件费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单位在开标前一日或当日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发票和收据(截止开标前10分钟财务不再办理),开标日凭收据到铁路局招标办公室办理投标其他手续。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
七、由于投标方原因不能参加开标,已交纳的标书费不予退回。
八、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0471-*******,注明①投标编号;②投标项目(包号)号,③投标单位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⑥单位公章;⑦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

报名表格式:
标段号
投标报名表   (公章)               日期             (本表投标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编号
及标段号 如12-235-2、12-235-5
九、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办公室

                               2014年9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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