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文化中心综合配套服务楼建设施工和监理招标公告
科技文化中心综合配套服务楼建设施工和监理招标公告
吉林省科技文化中心综合配套服务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4HYG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科技文化中心综合配套服务楼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字[2013]60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省长春科技文化综合中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省长春科技文化综合中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科技文化中心综合配套服务楼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
2.5工程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区,丁二十二路南侧;
2.6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9月30日;
2.8项目投资:工程计划投资1501万元,资金已落实;
第一标段:工程施工
(1)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3)质量要求:合格。
第二标段:施工监理
(1)招标内容:施工监理;
(2)招标范围:对本招标工程全过程不间断监理;
(3)监理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竣工验收、结算各阶段相对应;
(4)质量要求:合格。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第一标段: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近三年内担任过一项以上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
(3)外省施工企业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办理入籍备案;
(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第二标段: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据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1项类似监理业绩;
(3)监理人员要求:投标人须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3人(建筑、水暖、电气专业各一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省监理证,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至少1人有见证员证,并配备相关专业的造价人员及安全监理工程师;
(4)投标申请人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其他在监项目;
(5)外省监理企业须按照入吉备案要求办理入吉备案;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8日到2014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5:30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第一标段:(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第二标段:(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总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第一标段1500元,第二标段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0日13时30分,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人民币第一标段拾万元、第二标段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省长春科技文化综合中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办公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区,丁二十二路南侧
联 系 人:陈 兵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联 系 人:赵 明
联系电话:****-********-****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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