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激光多功能打印机采购项目
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激光多功能打印机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4-10-08 08:49:38 | ||||
项目名称: | 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激光多功能打印机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5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开始日期: | 2014-10-08 08:49:38 | ||
联系人: | 徐玫 | 截止日期: | 2014-10-11 08:49:38 | ||
联系电话: | ********340 | 送货地点: | 烟台市北马路66号 | ||
联系邮件: | 186*****677@163.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供应商应为中央政采协议供货商2、要求全新的原厂正品,提供原厂质保服务。供应商报价时需上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中标后向需方提供原件。3、本地供应商或者在本地有售后服务网点的供应商;。4、明确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须于3个自然日内派人送货到客户指定地点,并现场提供验货、粘贴固定资产标签等服务;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基本描述 |
激光打印机 | 惠普 | LaserJet Pro M1536dnf MFP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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