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旋写字楼607招租招标公告
凯旋写字楼607招租招标公告
项目 编号 |
位置坐落 |
面积(㎡) |
用 途 |
投标月租金底价(45元/月) |
投标 保证金(元) |
租赁期限(年) |
租金递增 系数 |
装修 免租期 |
备注 |
XMYF- ******* |
金榜路63号凯旋广场写字楼 |
145 |
办公 |
6525.00(45元/月) |
4万 |
5 |
第三年起在第二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 |
无 |
无 |
二、招租方式:本房产所有权归属我司,房屋按现状公开招标。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无论何因,与厦门市运输发展总公司存在法律、经济或其他纠纷,以及未按规定履行合同约定或中标人中标后未履行中标合约规定的任何独立法人、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或自然人(包括受委托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
3、未经招标人书面允许,意向承租人不得将该房产自行转租、转让。
四、投标基本事项:
1、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16日—2014年10月21日上午11:00;(正常工作时间内)有意向承租者请于上述时间内至厦门市运输发展总公司索取并熟阅本招标项目的有关文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报价资料递交至以下地点:
厦门市金榜路61号423室,厦门运输发展总公司 监察室 李佳同志 收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1日上午11:00,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2、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肆万元整。以银行现金缴款或转账的方式缴交到以下账号(注:款项来源填写投标保证金及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无效。若投标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方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该保证金将被没收。
户名:厦门运输发展总公司
开户行:工行营业部
3、投标文件必须包含:单位报价的,必须有单位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单据等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价单,以上所有文件须盖公章(若以个人名义报价的,仅须有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
投标文件必须用文件袋密封,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盖章或签字,同时注明“开标会议前不得开启”字样。
4、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1日下午15:30时。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公章。(若以个人名义参加投标的,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5、开标地点: 厦门市金榜路63号423室,厦门运输发展总公司。
6、投标人中标后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中标确认书和《房屋租赁合同》,如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者视为放弃,所交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7、原承租人在投标过程中以最高中标价的95%以内有优先承租权,租金按最高中标价计算。本招标信息以及与招标有关文件解释权归厦门运输发展总公司。
8、若需了解本招租项目的具体事项者或有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致电我司咨询,索取招标相关文件。
9、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
厦门运输发展总公司二○一四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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