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10号线智慧地铁示范线项目设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深圳地铁10号线智慧地铁示范线项目设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深圳地铁10号线智慧地铁示范线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221DA*******
项目地址:深圳市
项目概况:为了达到提高乘客服务水平、提高运营管理效率、降低运营管理成本的智慧化升级目标,进一步完成深铁运营“控人”、“降本”、“增效”的管理要求,选取深圳地铁10号线为智慧示范线路,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 5G 、卫星通信、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将深圳地铁已运营线路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进一步提升,为既有线路如何通过智慧化升级达到“智慧乘客服务便捷化”、“智能运输效率效益最大化”、“智能资源环境绿色化”、“智能技术装备自主化”、“智能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运维安全感知化”、“智慧网络管理高效化”、“城轨云与大数据平台集约化”和“智慧城轨技术标准系列化”的目标做出积极有效的探索,建成后10号线智慧示范线项目将作为深圳地铁既有线路智慧化升级的样板工程,并且为新线建设提供建设经验,打造国内首条成线路的智慧化升级示范线。
公告名称:深圳地铁10号线智慧地铁示范线项目设计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信息:None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交货期(天):730
交货期说明:2年
招标/采购范围:对深圳地铁10号线智慧示范线进行现状调研、编制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
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以上设计资质;非牵头方的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前述同等资质或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三级(CMMI3)及以上认证资质。3、投标人近5年(2017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专项的 智慧地铁或轨道交通行业信息化或线网控制中心 的设计或顶层规划的业绩。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符合招标项目资质及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超过三个,且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有独立业绩(分包合同不予承认);联合体各方应按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联系人:蒲女士
联系电话:0755-********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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