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公安局自助发证机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公安局委托,就开封市公安局自助发证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开封市公安局自助发证机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汴财招(2014)148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自助发证机设备一套包括
|
1
|
集成机柜系统
|
2
|
现场人像系统
|
3
|
证件存放系统
|
4
|
证件查找模块
|
5
|
显示系统
|
6
|
二代居民身份证识别系统
|
7
|
发证核查系统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 08日到2014年10 月13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 8 号窗口(开封市郑开大道第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5013室)。
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所在地(特殊情况可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10月29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资信保证金:1、本次资信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0)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入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帐户。开标前三日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财务室换取资信保证金收据,并将收据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4036
开户行:建行银行金明支行
九、联系事项:
招标人:开封市公安局
联系人: 胡先生
电 话:
186*****506
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152*****557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