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区北片区(棚户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区北片区(棚户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灵武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区北片区(棚户区)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14]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市北沙窝林场,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灵武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区北片区(棚户区),位于灵武市朔方路北侧北沙窝林场安置片区,小区主要功能为住宅;总建筑面积:23万㎡,其中,商网2万㎡,住宅21万㎡(多层住宅16.7万㎡;小高层住宅4.3万㎡)。

2.2招标范围

(一)房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理和化粪池清理;

(三)公共绿地、景观(含水系)和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四)秩序维护以及车辆停放管理;

(五)协助公安部门进行治安防范工作,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修和使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制止并及时报告;

(六)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账目管理和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七)物业装饰、装修中有关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公共性服务内容;

(九)公共场所的监控系统及消防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养护;

(十)服务设施、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场所等公用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养护;

(十一)商业网点的管理;

(十二)社区文化活动;

(十三)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的其它事项。

2.3服务地点:灵武市北沙窝林场安置片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物业服务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物业管理师资格证,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南二楼)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业绩等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三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0月21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北沙窝林场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北门灵秀苑小区内 地 址: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2号楼

邮 编:750400 邮 编:750400

联系人: 刘学贵 联 系 人:张成宝

电 话: 139*****096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NXHY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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