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烟用香精香料征集公告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烟用香精香料征集公告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烟用香精香料

征集公告

一、征集内容

因我公司产品研究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烟用香精香料,征集需求见附件1。

二、征集要求

1.各企业根据征集需求提供标准样品,并提供产品信息清单(见附件2)及产品说明文件(见附件3)。

2.质量要求:必须在YQ52-2015(烟草制品许可使用的添加剂名单)和YQ53- 2015(烟草制品临时许可使用的添加剂名单)名单内,质量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烟草行业相关规定。单体香原料为单一原料产品,应保证质量及来源稳定,不得掺配,若单体香原料为稀释样品需注明稀释溶剂和浓度。

3.包装要求:包装密封完好,标识清晰,标签至少包含以下项目:样品名称、生产日期、供应商名称、天然香原料来源(产地)。

4.数量要求:每种单体香原料可提供1-3个样品,且每个样品不少于50克。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必须是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如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长期代理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烟草行业或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处理期限内)。(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征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产品信息递交及样品寄送

请各企业于2022年6月20日之前将产品实物样品、产品信息清单及产品说明文件邮寄至:沈阳市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58号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联系人:毛老师,电话:158*****473

五、其他要求

1、本次应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应征方自行承担,所有样品一律不退。

2、所有投递样品均视为接受各项约定,主办方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有最终解释权,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对应征者所提供样品的质量技术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征集公告 烟用香精 香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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