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能源汽车检验检测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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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新能源汽车检验检测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3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新能源汽车检验检测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所包含全部建设内容(建筑及配套工程)的工程设计。完成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审查工作、初步设计(含概算)并配合初步设计报批、方案设计、效果图及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及相关技术文件编制,现场施工期间的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绘制、竣工验收服务等)。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招标估算金额: 400.0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K320*****010103*****001

建设单位: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标段(包)名称:新能源汽车检验检测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设计招标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地点: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腾飞大路以南,丙二十七街以西,丙十三路以北。

总投资(万元):400.0

建筑面积:9355.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新能源汽车检验检测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所包含全部建设内容(建筑及配套工程)的工程设计。完成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审查工作、初步设计(含概算)并配合初步设计报批、方案设计、效果图及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及相关技术文件编制,现场施工期间的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绘制、竣工验收服务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6月14日至2022年08月21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5月16日至2022年05月20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招标联系人:孙建国

联系电话:0431-********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5月20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新能源汽车检验检测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汽车检验检测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2】5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一般债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检验检测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设计招标。

2.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6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24平方米。其中:新能源汽车材料实验楼建筑面积为9354.8平方米,主体五层、地下一层;基础检验检测实验楼建筑面积为3441.3平方米,主体五层;综合业务楼建筑面积为8790.6平方米,与基础检验检测实验楼贴建,主体五层(局部两层)、地下一层;新能源汽车电池安规检测实验室建筑面积为5952平方米,主体二层;新能源汽车电池可靠性检测实验室建筑面积为5642平方米平方米,主体二层;被动安全测试实验室建筑面积为*****.54平方米跨度大于30米,主体一层(局部二层);新能源汽车电池实验室连廊建筑面积706平方米。配套建设管网、道路、停车场、围墙、绿化、门卫(4栋,总建筑面积60平方米)等设施。购置公用工程设备90台(套)。

2.3招标范围:新能源汽车检验检测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所包含全部建设内容(建筑及配套工程)的工程设计。完成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审查工作、初步设计(含概算)并配合初步设计报批、方案设计、效果图及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及相关技术文件编制,现场施工期间的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绘制、竣工验收服务等)。

2.4建设地点: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腾飞大路以南,丙二十七街以西,丙十三路以北。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15日内完成相关报批方案设计,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服务期至项目竣工止。

2.6 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等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2.7最高折扣系数:0.6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含高级)。设计负责人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须自行携带可登录本单位社保查询系统的笔记本电脑,有二维码则无需提供查询方式),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被否决(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0年成立至2021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9 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密切接触人员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开评标活动。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须递交《投标人疫情管控承诺书》,格式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5月16日8时30分至2022年5月20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肖笛 177*****355/0431-********

4.3各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7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因受疫情影响,为响应政府号召,避免引起病毒传播,本项目采取远程视频会议开标形式。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远程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宜居路2699号

联系人:孙建国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公馆19楼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431-********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

电子邮箱:**********@qq.com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5月20日 16时00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受理部)

(3)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431-805*****0431-********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能源汽车 检验检测 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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