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辽宁港口水泥货代及运输议标招标

台泥辽宁港口水泥货代及运输议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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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标基础信息
编号:CTN-YB-2022-0047
议标单位: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
报价截止时间:2022-05-13 20:00:01
议标类别:其它
是否需入围审核:否
期望收货日期: -
收货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西大窑镇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及货代、运输资质
注册资金:无
保证金:*****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物料类别规格型号*采购数量*计量单位*付款方式采购工厂编码采购工厂文档/附件备注最高限制单价(元)税率
代理费仓储服务(含港杂费、接管费、水尺费、取送样、拍照等)5000元/吨详见招标文件CTN台泥辽宁厂23.86%(增值专票)
汽运费运输服务5000元/吨详见招标文件CTN台泥辽宁厂67.59%(增值专票)
详情描述

一、投标邀请书

招标人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司2022年水泥集港业务实际需求,就2022年度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外委港口水泥货代及运输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投标商就本标书的全部内容前来投标。

1、招标标的:港口水泥货代及运输业务招标

2、履约时间: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6月30日

3、履约地点: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

4、投标书直接上传至金隅阳光采购平台。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能解答专业技术问题。

6、售招标文件地点: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

7、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为准

8、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为准

9、开标地点: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

10、联系人:杨家鑫联系电话:133*****188

二、投标人须知

1、对投标人资质及其它要求:

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港口理货服务能力的国内企业,在港口具有专业服务人员,具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的连续服务能力和良好信誉。

1.2投标人须知:

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销售水泥集港业务,运费及港口代理相关费用由甲、乙方分别于每船离港后3日内凭结算相关单据进行对帐,乙方提供当月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于收到发票确认无误后30日后向乙方付清运费及港口代理相关费。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不贴息)。

1.3 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招标时需提供如下资质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五证合一,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要有货运代理的经营许可)、开户许可证及其它能够证明投标人企业资质的证件。

1.4 投标人必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方可参与投标。

1.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条例。

2、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公司的法人代表,则必须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才能参加投标。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定、提交投标书有关的费用以及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0元),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不退还)。投标单位报价前向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提交5万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灯塔支行;账号:210*****908*********)。投标结束后,中标方如不能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开始正常提供服务,招标人有权按中标人违约终止合同,并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招标人损失。

4、招标文件的澄清

如果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中的任意内容无法理解或有疑问,可以要求招标人对其在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http://cg.jdsn.com.cn)进行澄清,且最迟应在开标前送达,招标人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在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进行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三、投标书的编制

1、投标书的构成

1.1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a.投标书技术部分b.投标书商务部分

1.2投标书技术部分: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技术部分应包括以下部分:

(1)按照第二条第1.3款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具备相应资格,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2)投标人在投标书技术部分中可以对投标人在本次投标前的业绩进行阐述、说明。

1.3投标书商务部分:

按照第八项要求填写投标报价表(见附件1),表中所报价均为吨单价,且标的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2、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

2.1投标人应按招标要求,准备标书正本一份。

2.2投标书的正本须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书中。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件外,投标书的每一页都应有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名签字。

2.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有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招标项目及其规范

1、投标项目

1.1、投标相关规定

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甲方)预计每天发运散装水泥3000吨,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如低于此最低要求集港吨数甲方可根据货轮的滞港费用对乙方进行扣罚。

1.2、水泥计量与交接:

水泥计量:散装水泥以甲方厂内地磅(陆运)或水尺(港口相关费用)为准。散装水泥装好后,由甲方提供封条,乙方需确实封签并经甲方确认后始可出厂。若乙方车辆到达卸货地/港口时,发现封条有异样,该车卸货后,若水泥有短少,则短少的水泥,由乙方承担损失。在运输及装船过程中,如水泥中掺入异物、杂质等,则甲方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依本条“乙方责任”相关规定办理。

1.3、运费结算

■运费及港口代理相关费用由甲、乙方分别于每船离港后3日内凭结算相关单据进行对帐,乙方提供当月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税率为9%,代理相关费用税率为6%)给甲方,甲方于收到发票确认无误后30日内向乙方付清运费及港口代理相关费。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不贴息)。

1.4、车辆GPS管理

(1) 乙方所有水泥运输车辆均需安装甲方指定之GPS系统,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车辆需遵守甲方GPS系统管理之相关规定。

2、违约责任,

2.1、甲方责任:

(1) 负责提前将承运船舶的规范、航次号、货量、目的港、船上电话等报港所需信息及时提供乙方,以便乙方在船到港前及时申报港口手续。

(2) 向乙方提供收货人名称。

(3) 甲方工厂内的装车、过磅等事宜。

(4) 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运费及港口代理相关费用。

2.2、乙方责任:

(1) 负责组织甲方工厂至盘锦港码头前沿的车队运输,沟通协调稳定的车辆/车次,以确保顺利完成装船作业。船舶抵港后,及时安排靠泊装货(天气等人力不可抗原因造成的船期延误除外)。

(2) 装船完毕为甲方提供装港事实记录、运单、交接单等业务单据。

(3) 乙方根据实际运输能力保证甲方每日的计划运量(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4) 乙方承担在运输途中发生的水泥丢失、货损的责任,除承担甲方水泥损失外,负责按水泥的基准价格加上汽运费承担赔偿责任。

(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

(6) 因乙方原因,造成卸货延迟,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 根据甲方提供的船舶到港时间、重量、等有关水泥数据,及时向港方申报计划、办理市入手续,签订港口作业合同。

(8) 承运散装水泥时,当乙方运抵卸货地,其过磅数量与甲方厂内发货单比对,如短少数量大于百分之零点四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9) 按甲方的发运通知要求(指水泥品种、数量、到达时间、装货地/港、收货人等),及时将水泥运达。

(10) 负责卸货。乙方负责在卸货地/港将水泥交给甲方指定收货人,并负责做好有关交货签收工作,及时将收货凭证交给甲方指定窗口。

(11) 提供装船必备的专用工具、除尘设备。负责装船接、拆管线作业及作业进程中管线监控。

(12) 乙方须确保承运甲方水泥之车辆皆须安装GPS终端机,且承运时GPS设备处理正常工作状态。

(13) 乙方委托第三方承运的,应当向甲方提供真实的情况、资料,如有任何隐瞒或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并撤销代理合同,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部由乙方承担。

(14) 水泥集港时,相关运输车辆必须按甲方要求安装封签。并且该车到达港口后,乙方需安排专人对其车辆的封签进行确认正常无损坏,并拍照发微信群留存备查(发至甲方要求的公司管控微信群中)。合格后再从该车中取≥500克水泥样品,样品包装袋上须注明牵引车号码、挂车号码、取样时间、司机姓名、取样人姓名、船号。并每两个日历日送回我公司全部进行化验确认,进厂后由乙方在厂内对所有样品一式两份,一份进行化验,一份由乙方封存后存于甲方。如检查样品结果出现异常,双方在厂内共同对留存样品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以甲方为准。

(15) 拍照环节及要求:

1)到港封签检查:拍摄车辆封签有无损坏,并拍摄过磅单及对应位置的封签号,封签号码要清新可见。

2)取样留存环节:司机手持样品包装袋并站在车前拍摄,要求包含车牌号及样品包装袋填写的信息。

3)船舱封签号。

4)以上照片发至甲方要求的公司管控微信群中。

(16) 乙方应具备台泥公司到盘锦港码头道路运输能力,要求标载运输(根据道路运输源头治理要求超重车辆可能不予出厂),车辆应符合重污染天气排放使用要求(要求国5以上),因运输原因逾期供货,按比例扣除投标单位履约保证金。

3、争议解决

甲方与乙方因履约而生争议者,应尽力协调解决之。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辽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争议期间,乙方仍需依照甲方指示,继续执行合同内之相关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特约事项

(1) 乙方在代理业务期间,对甲方的商业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乙方若将资料泄露给第三人,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 车辆抵达卸货地时,乙方车辆须听从甲方的卸货安排。

(3) 除了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外,乙方应确保甲方运输时程,如未按期运抵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赔付甲方之经济损失。

(4) 不可抗力因素系指气象局单位公布不适水陆运等因素,或其它可接受公评之事项。

(5) 因乙方过失、故意等原因引起的运期推迟、船舶滞期、额外支出、水泥短装、破损及其它后果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6) 乙方需确保承载甲方水泥期间,水泥不得受潮、结块和灭失。水泥运输装船之前,因各种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该车水泥货款3倍金额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甲方应付乙方运费中直接扣除。若甲方指定收货人在卸货时,发现水泥受潮、结块或灭失,按水泥的实际损失数量,以卸货当时水泥的基准价价格加上汽运费及海运费,由乙方进行赔偿,甲方得在应付乙方的运费中径行扣除,如有不足,甲方有权再向乙方求偿,乙方不得异议。

(7) 履约保证金共计伍万元,中标商投标保证金伍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且确认无待解决事项后,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8) 其他罚则详见附件,经双方盖章确认后附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人
杨家鑫13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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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运输 港口 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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