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中心(一期)Ⅱ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公共服务中心(一期)Ⅱ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记号:14GC05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现代物流园区公共服务中心项目(一期)Ⅱ标段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3]3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现代物流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象山现代物流园区公共服务中心项目(一期)Ⅱ标段
2.2工程地址:东起规划一路,南临山丘西至环城西路(会源路),北靠殷夫路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8987.45 平方米。
2.4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2.5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2.6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要求
2.7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监理专业) 资格;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 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的规定,不得有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监理项目,如已核准更换的,在变更项目未竣工验收之前,该项目总监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需经象山县住建局通过备案登记。
3.4投标人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信用等级在B级及以上,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6本工程设置技术分和资信分。
3.7本次象山现代物流园公共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分Ⅱ标段和(I、Ⅲ)标段两个标段实施,允许投标人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限中一个标段。按照Ⅱ标段、(I、Ⅲ)标段的顺序进行开标,即Ⅱ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参加(I、Ⅲ)标段的商务部分评审。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9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的交易员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证和交易员证,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报名窗口报名。
4.2投标人申请报名时提供:
1. 报名表并加盖单位红章(报名表格式在象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4. 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辖区范围内投标企业,需提供《外地企业进象监理备案登记证》;
5.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业绩登记本;
6.《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证》及《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员证》;
说明:以上1~6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均留存,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于2014年/月/日至 2014年/月/日(另行通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交易员须持本人《交易员证》在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华翔大厦9号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万元整。
6.2递交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为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或退还。
账户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及账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39-***************
6.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现代物流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象山公交公司内 地 址:华翔大厦附9#二楼
联系人:范指挥 联 系 人:胡盈盈
邮 编:345700 邮 编:3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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