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冶区采煤沉降区生态恢复金山森林公园人工湖二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古冶区采煤沉降区生态恢复金山森林公园人工湖二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唐山市古冶区金山森林公园筹建处的古冶区采煤沉降区生态恢复项目金山森林公园人工湖二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示时间:2014-10-08】
招标项目名称:
唐山市古冶区金山森林公园筹建处的古冶区采煤沉降区生态恢复项目金山森林公园人工湖二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SXZ*******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2010-0090
所属行业:
市政房地产建筑
所属地区:
唐山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唐山市古冶区金山森林公园筹建处的古冶区采煤沉降区生态恢复项目,已由冀发改农经【2010】244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本项目的金山森林公园人工湖二标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古冶区金山开发区。
2.2 建设内容
完成图纸范围内的古冶区采煤沉降区生态恢复项目金山森林公园人工湖二标段工程施工。
2.3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绿化、土建及景观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
45日历天。
2.5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于2014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1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到唐山市古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29日上午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唐山市古冶区金山森林公园筹建处
地 址:唐山古冶区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海月花园201楼1单元101室
联系人:邸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xzzb@vip.163.com
2014年10月8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唐山市古冶区金山森林公园筹建处
联系人:
邸女士
地址:
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海月花园201楼1单元101室
邮编:
063305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xzzb@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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