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2022.5.13-5.17表)新疆鑫汇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硫氧镁板生产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
拟审批公示(2022.5.13-5.17表)新疆鑫汇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硫氧镁板生产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5月13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13日--5月17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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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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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疆鑫汇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硫氧镁板生产建设项目 | 新建 | 阜康市苏通小微创业园4-22号新疆安居超越建材有限公司内部 |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均为企业自有资金,租赁生产车间、办公生活区总占地面积5713.63m2。 |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租用新疆安居超越建材有限公司空闲生产车间,建设年产硫氧镁板100万平方米生产线;依托新疆安居超越建材有限公司现有办公生活区、供电、供水等公辅工程。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运营期混料、搅拌、发泡环节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切割、边角料破碎环节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以上颗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二级排放限值(120mg/m3),无组织逸散颗粒物通过加强设备密封、洒水降尘等措施进行控制,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1mg/m3)。上胶工段设置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后送入二级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排放二级排放限值(120mg/m3),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中排放限值(4mg/m3),厂区内无组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特别排放限值(6mg/m3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2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标准要求。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功能区标准。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边角料、废机油、废活性炭和废UV光氧灯管。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可全部返回生产工序,不外排;边角料收集后经边角料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活性炭及废UV光氧灯管在危废暂存间(10m2)暂存,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过程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及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相关要求。 |
2 | 昌吉州锐源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 | 改建 |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大西渠镇玉堂村昌吉州锐源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总投资5万元,项目在原厂区进行改建,不新增用地。 | 建设内容:拟建危废暂存间利用厂区现有库房进行改建,占地面积为15m2。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危废间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通过加设排风扇结合自然风排放。本项目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生产无废水产生。劳动定员从原厂进行调剂,因此无生活污水产生。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选用功能好噪音低的设备,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空气吸收衰减到达厂界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含油抹布及危险废物(废机油、废UV灯管、废活性炭)。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含油抹布应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同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及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及2013修改单。 |
3 | 新疆玛纳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储存间项目 | 改建 | 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玛河工业园区新疆玛纳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总投资5万元,项目在原厂区进行改建,不新增用地。 | 建设内容:拟建危废暂存间利用厂区现有库房进行改建,占地面积为40m2。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及硫酸雾。危废间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及硫酸雾通过加设排风扇结合自然风排放。本项目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及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生产无废水产生。劳动定员从原厂进行调剂,因此无生活污水产生。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选用功能好噪音低的设备,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空气吸收衰减到达厂界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含油抹布及危险废物(废机油、废蓄电池)。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含油抹布应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同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及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及2013修改单。 |
4 | 新疆新标安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电子产品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新建 | 位于昌吉市大西渠镇玉堂村东北侧1.2km处,项目区地理位置坐标:87°15′24.310″E, 44°3′30.884″N。 | 总投资300万元,本项目总占地面积*****m2。 | 本项目对回收的电视、电脑、冰箱、洗衣机、空调进行拆解,回收总量为200万台。工艺主要将收购的废旧电子产品进行分类、拆解和回收。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各类废弃电器产品拆解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电冰箱空调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可挥发的制冷剂和空调、洗衣机和电冰箱拆解在抽取废油液过程及储存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取安装换气扇,无组织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4.0mg/m3);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排放限值的标准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一座10m3玻璃钢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拉运至昌吉市污水处理厂处置。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通过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采取厂房隔音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中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中废线缆、废电机、压缩机、废海绵、泡沫、绒布、废冷凝器、蒸发器、废扬声器、液晶面板、LED 灯、废金属、电源、光驱、软驱、硬盘等电子废弃物类拆解部件分类收集,外售至相关回收单位;废塑料外售至新疆优源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加工处理;生活垃圾厂区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拉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制冷剂(氟利昂)钢瓶密封贮存,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锂电池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废旧线路板、废机油、含汞背光灯管、CRT(阴极射线管)、主板、显卡、声卡、网卡、内存条、CPU及其他电路板、废含油抹布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有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过程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及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相关要求。 |
标签: 硫氧镁板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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