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站零星机械招标公告
租赁站零星机械招标公告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华东分公司租赁站项目零星机械租赁招标文件
零星机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华东分公司租赁站项目
商务联系人:李惠联系电话: 158*****576
发出时间:年月日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一、工程说明
l、工程名称:华东分公司租赁站项目
2.工程地点:镇江市丹徒区上党绿郊原生态农庄
3.承包方式: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形式报价(含税)。
4.建筑面积:地块占地总面积6万m2。
二、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招标方式及投标书价格: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分包工程采取公开招标。
2、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无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合同额的
5%(最低不少于2万元,最多不超过2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现金或转账,同时请附上履约保证金缴纳的收据复印件,此项费用由分公司财务统一收取,专款专用,保证金用于安全、质量、工期履约和队伍管理等。此保证金在项目进行中不予退还,过程中若发生支出由投标人及时补足额度,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五、招标文件发放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中建股份云筑集采平台
六、投标注意事项: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有关的信息。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远清出中建二局三公司。
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场地基本条件:本次招标需要供货的地点已经在招标公告中明示。投标单位需要对场地进行考察的,自行解决。中标单位不得以场地等原因变更任何投标内容。
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七、招标范围:
华东租赁站使用叉车、钩机、铲车、翻斗车、汽车吊、随车吊、板车等机械将铝膜、配件、周转材料、盘扣、标准化等装卸倒运;注:单价包括人工费(含司机及其它辅助人员的工资及奖金)、燃料费、机械租赁费用、管理费、停工误工费、节假日加班费、操作人员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工人就餐及住宿费、维修保养费用、不使用期间的停滞费用、赶工费、冬季施工、夜间施工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八、合同形式及承包方式:
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本项目分包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包干,分包金额已包括为按合同要求完成本工程所需之一切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除合同约定的
情况外,不因任何因素做任何调整,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条件,在完全满足招标要求的情况下,遵循市场竞争原则,充分考虑市场竞争风险进行报价。
九、租赁费的支付租赁费用的支付:
出租方每月25日前配合承租方办理当月分包月度结算,没有月度结算的一律不予付款,租赁费按每三月支付至累积到上月结算总额的70%,每年年末支付至累积到本年末结算总额的95%,机械合同履约完成,机械停租后办理完工结算,完工结算完成后3个月内付至总结算额的100%。
支付形式:甲方可以以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供应链/国内信用证等形式支付本合同的任何工程款。若甲方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工程款的,乙方需在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办理贴现手续。
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时,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费用。乙方同意在甲方资金困难时可适当延期3-6个月支付合同款项,宽限期内不计算利息。
十、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
上传报价明细、附件1、附件 2、附件 3 并加盖公章。十一、评标方法:
合理的最低价中标。
第二部分:清单报价明细
零星机械招标清单
序号 | 规格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 | 税率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价 | 备注 | |
1 | 叉车5t | 包月 | 2 | 裸租 | ||||||
2 | 叉车3t | 包月 | 2 | 裸租 | ||||||
3 | 叉车5t | 台班 | 5 | 台班8小时价格,机械进出场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司机、油料的费用 | ||||||
4 | 叉车3t | 台班 | 5 | 台班8小时价格,机械进出场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司机、油料的费用 | ||||||
5 | 挖掘机200 | 台班 | 2 | 台班8小时价格,机械进出场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司机、油料的费用 | ||||||
6 | 挖掘机60 | 台班 | 2 | 台班8小时价格,机械进出场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司机、油料的费用 | ||||||
7 | 铲车50 | 台班 | 5 | 台班8小时价格,机械进出场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司机、油料的费用 | ||||||
8 | 6.8m平板车 | 运距25公里以内 | 趟 | 75 | ||||||
9 | 6.8m平板车 | 运距25公里以上,每增加一公里 | 公里 | 1000 | ||||||
10 | 9.6m平板车 | 运距25公里以内 | 趟 | 75 | ||||||
11 | 9.6m平板车 | 运距25公里以上,每增加一公里 | 公里 | 1000 | ||||||
12 | 半挂13.5米 | 运距25公里以内 | 趟 | 75 | ||||||
13 | 4.2m翻斗车 | 台班 | 10 | 台班8小时价格,机械进出场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司机、油料的费用 | ||||||
14 | 25t汽车吊 | 台班 | 90 | 台班8小时价格,机械进出场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司机、油料的费用 | ||||||
15 | 16t汽车吊 | 台班 | 11 | 台班8小时价格,机械进出场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司机、油料的费用 | ||||||
16 | 50t汽车吊 | 台班 | 1 | 台班8小时价格,机械进出场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司机、油料的费用 | ||||||
17 | 8t随车吊 | 台班 | 5 | 台班8小时价格,机械进出场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司机、油料的费用 | ||||||
18 | 12t随车吊 | 台班 | 5 | 台班8小时价格,机械进出场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司机、油料的费用 | ||||||
合计 |
1、特别说明:
、综合单价中包括人工费(含司机及其它辅助人员的工资及奖金)、燃料费、机械租赁费用、管理费、停工误工费、节假日加班费、操作人员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工人就餐及住宿费、维修保养费用、不使用期间的停滞费用、赶工费、冬季施工、夜间施工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并考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合同期内(工程工期)因燃料费、电费、水费、任何税率、工资、物价、地方征收的有关费用等变动因素而产生的风险费用等所有费用。乙方将不给予甲方任何费用的调整。乙方工作时间以甲方实际要求时间为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如夜间使用等)拒绝或增加人工费、机械费。
、所有工程量均为暂估量,具体发生台班工程量以每月经租赁站材料员(或工长)、租赁站副站长、租赁站站长共同签字确认的台班数量为准。
、投标人需增加的费用报价可在上表中扩展、报出相关费用。
、需提供司机驾驶员证复印件。
附件1: 第三部分 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报价承诺书
工期严格按照招标人通知执行,为日历天数(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假期及恶劣天气的日子)。
我司确认本表格标价乃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我司的专业施工经验而报价,其中已将我司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及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所需之所有合理利润及税项包括在内。
直至另行签署正式合同为止,本投标书一旦经招标人在有效期内书面接纳,便构成有效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我司理解招标人不一定要接纳最低的回标或收到的任何回标,亦无义务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回标的原因。
我司确认即使在回标时注明有附加条款或建议等,均作为仅供招标人参考,不会成为本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司确认我司已完全按招标文件填妥并提交一切所需的资料。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或获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授 权 委 托 书 声 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文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及结算文件等一切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专业分包工程结算文件签字盖章生效时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
在津(京)办公地址:
专业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华东分公司租赁站项目
零星机械租赁合同
编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专业服务分包合同
甲方(承租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本项工程材料倒运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其它工作使用乙方的有关机械租赁事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华东分公司租赁站
1.2 工程地点: 312国道旁,丹徒区上党绿郊原生态农庄内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2.1 租赁机械名称:叉车、钩机、铲车、翻斗车、汽车吊、随车吊
租赁用途:现场倒运材料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其它工作
2.2 租赁期限:租赁时间最终根据甲方现场的进度要求
质量要求:满足承租方要求
2.3 租赁单价:
报价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 | 税率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价 | 备注 | |
1 | 叉车5t | 包月 | 2 | 裸租 | ||||||
2 | 叉车3t | 包月 | 2 | 裸租 | ||||||
3 | 叉车5t | 台班 | 5 | 台班8小时价格,机械进出场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司机、油料的费用 | ||||||
4 | 叉车3t | 台班 | 5 | 台班8小时价格,机械进出场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司机、油料的费用 | ||||||
5 | 挖掘机200 | 台班 | 2 | 台班8小时价格,机械进出场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司机、油料的费用 | ||||||
6 | 挖掘机60 | 台班 | 2 | 台班8小时价格,机械进出场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司机、油料的费用 | ||||||
7 | 铲车50 | 台班 | 5 | 台班8小时价格,机械进出场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司机、油料的费用 | ||||||
8 | 6.8m平板车 | 运距25公里以内 | 趟 | 75 | ||||||
9 | 6.8m平板车 | 运距25公里以上,每增加一公里 | 公里 | 1000 | ||||||
10 | 9.6m平板车 | 运距25公里以内 | 趟 | 75 | ||||||
11 | 9.6m平板车 | 运距25公里以上,每增加一公里 | 公里 | 1000 | ||||||
12 | 半挂13.5米 | 运距25公里以内 | 趟 | 75 | ||||||
13 | 4.2m翻斗车 | 台班 | 10 | 台班8小时价格,机械进出场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司机、油料的费用 | ||||||
14 | 25t汽车吊 | 台班 | 90 | 台班8小时价格,机械进出场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司机、油料的费用 | ||||||
15 | 16t汽车吊 | 台班 | 11 | 台班8小时价格,机械进出场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司机、油料的费用 | ||||||
16 | 50t汽车吊 | 台班 | 1 | 台班8小时价格,机械进出场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司机、油料的费用 | ||||||
17 | 8t随车吊 | 台班 | 5 | 台班8小时价格,机械进出场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司机、油料的费用 | ||||||
18 | 12t随车吊 | 台班 | 5 | 台班8小时价格,机械进出场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司机、油料的费用 | ||||||
合计 |
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具体如下:
1、综合单价中包括人工费(含司机及其它辅助人员的工资及奖金)、燃料费、进出场及安拆费、机械维修保养费、机械租赁费用、管理费、停工误工费、节假日加班费、操作人员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工人就餐及住宿费、维修保养费用、不使用期间的停滞费用、赶工费、冬季施工、夜间施工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并考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合同期内(工程工期)因燃料费、电费、水费、任何税率、工资、物价、地方征收的有关费用等变动因素而产生的风险费用等所有费用。乙方将不给予甲方任何费用的调整。乙方工作时间以甲方实际要求时间为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如夜间使用等)拒绝或增加人工费、机械费。价格为固定综合单价,不能因工程量的增减及其他任何因素调整价格。机械一个台班按8小时记取,机械使用未满4小时,按4小时计,超出4小时按实际使用时间计。
2、所有工程量均为暂估量,具体发生台班工程量以每月经租赁站材料员(或工长)、租赁站副站长、租赁站站长共同签字确认的台班数量为准。
3、进出场费:无进出场费。
4、合同暂估价(不含增值税金)元(大写:),增值税金额元(大写:),合同暂估价(含增值税金)元(大写:),适用增值税税率%。
特别提醒:
a、工程承包人与分包人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是以工程承包人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并以工程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结算单为准,分包结算审批单应由分包人授权委托人签字,若分包人签字人与授权委托人不符,则以分包人公章为准。
b、分包人如更换授权代表,应及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因提供不及时导致一切不利后果,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c、使用机械后,出租人应及时配合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主管人员姓名刘大平、姜建全、张文华 、程彪)办理机械使用确认单注明使用机械台班、型号。乙方应每周二18:00以前与租赁站副站长核对上周的所有使用单的工程量并签字确认。办理的机械使用单不是合同中约定的主管人员签字或机械使用单的主管领导签字不全者,此使用单无效,甲方有权不支付此费用。每月25日前乙方应积极配合专管预算人员对上月的机械使用单办理月结,若在规定的时间乙方未及时与甲方商务部核对机械使用单的工程量或未及时办理月结,甲方有权不支付工程进度款和不支付机械使用单的费用。
第三条甲方责任
3.1 承租方负责人姓名:。
3.2 承租方应保证出租方机械设备进出场前的道路通畅,保证机械设备安装操作所需的工作面。
3.3 承租方为出租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下达书面的技术安全交底,且由承租方现场管理人员统一指挥和安排。
3.4 负责对出租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等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 出租方负责人姓名:。
4.2 乙方在机械使用前,应对设备工作性能、安全等做全面检查,保证所提供的机械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机械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4.3 乙方需按甲方通知准时到场,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场,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4机械机操工应持证上岗,技术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或消极怠工。
4.5因机械存在产品缺陷或者司机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安全事或人身伤亡的,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全部费用,与甲方无关。
4.6 机械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4.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并按照货物的原价进行赔偿。
4.8 乙方人员操作机械设备时,操作人员应达到行业相关技术要求,遵守现场规章制度,听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安排。乙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如不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除影响到安全作业时有权拒绝,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有权扣除该天的台班或有权更换新的出租方。甲方负责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以及技术安全交底,杜绝违章作业。
4.9 乙方自行解决伙食及住宿,如需甲方帮助,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并保证甲方免于任何责任。
第五条施工期的要求
5.1 租赁时间:租赁机械到达承租方使用现场后开始计时至承租方工作结束为止。
5.2 承租方因工程实际情况需提前结束或延长所租机械设备的租赁期,应提前壹天向出租方发出提前结束或延长租赁期的通知。
5.3 由于出租方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停滞,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更换设备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由于出租方原因造成承租方工期拖延的,出租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
第六条安全施工
6.1本工程安全目标:零伤亡,零事故。
6.2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施工管理部门对于安全施工方面的各种制度、要求及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其他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甲方所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派人整改完毕;如甲方发现乙方在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在限定的时间内仍然未予整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给于乙方2000—5000元的罚款。
6.3乙方人员在场外或者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应尽力施救,甲方予以协助。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违章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均完全由乙方承担经济及刑事责任。
6.4乙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和安全使用标准。若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和(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其他有关规定
7.1 出租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7.2 出租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7.3 如发生事故,在事故后1小时内,出租方应通知承租方代表报告事故的详情,若发生死亡或重大事故,出租方应立即通知承租方代表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事故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7.4 出租方需提供司机驾驶员证复印件。
第八条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8.1 出租方应在每月25日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承租方,完成工程量需有经租赁站材料员(或工长)、租赁站副站长、租赁站站长共同签字确认的台班数量为准。
承租方根据确认的工程量办理月结。出租方应积极配合承租方办理月结,若因出租方不配合办理月结,承租方有权不支付出租方租赁费用。
8.2 双方最终的工程总价款必须以双方签字并加盖结算专用章的结算单为准,二者缺一不可,同时提请出租方注意,承租方实行周清月结制度,出租方应积极配合承租方办理月结,当月台班核实结算后,承租方商务部门有权拒绝过期的当 月台班签证单。若因出租方不配合办理月结,承租方有权不支付出租方租赁费用;
8.3 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格,出租方在每次领取租赁款时,必须提供与本合同章相符的正式发票,否则承租方有权拒绝 支付工程款,另因国家政策“营改增”所造成的税负增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4 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额=机械租赁工程量×相对应型号机械租赁固定单价±其它款项;
8.5 工程款支付:无预付款,出租方每月25 日前配合承租方办理当月分包月度结算,没有月度结算的一律不予付款,租赁费按每三月支付至累积到上月结算总额的70%,每年年末支付至累积到本年末结算总额的95%,机械租赁合同履约完成,机械租赁停租后办理完工结算,完工结算完成后一年内无息支付至总结算额的100%。甲方可以选择【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供应链/国内信用证】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付款宽限期3-6个月,宽限期内不计算利息。
8.6 发票条款
1. 甲乙双方税务信息
1.1 甲方税务信息
公司名称(营业执照上的全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证上的15 位税务登记证号):911*****633*****XW
注册地址(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 号院 30 号楼
电话:010-********
开户银行(必须是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交通银行翠微路支行
账号(必须是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号):110*****601**********
2 .乙方税务信息
公司名称(营业执照上的全称):
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证上的15 位税务登记证号):
注册地址(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必须是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
账号(必须是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号):
3.乙方提交的增值税发票税率必须符合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一般计税】的要求。本分包合同中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种 类为【专用】发票,乙方提供的发票税率为【】%一致,体现为不含税金额和价税合计金额。
4.乙方应于每次付款前【5】个工作日提交符合本合同项下要求的符合抵扣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签 收发票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的延迟验收及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 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乙方必须确保开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 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 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开具虚假、作废、未报税等无效发票; 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 ③开具发票种类错误; ④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 ⑤发票上的信息错误; ⑥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票面损毁或涂改等原因造成专用发票认证失败等;
7.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 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 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35】%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 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 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如发生增值税 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 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10.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特别提示:
a、开具发票应作为乙方应履行的主合同义务。若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b、通知方式:乙方确认以下联系方式作为甲方联系乙方的方式,如乙方以下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的视为已送达,以下任何一种送达方式以最早到达的时间为收件日期。
联系人:电话:
地址:
邮箱:
c、履约过程中如银行账户信息发生更变时,应在 3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的同意,否则因通知不及时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收款单位名称必须与乙方单位名称一致,不得另行委托。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9.1 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 如出租人人员借故不及时到位或不服从甲方的管理与指挥而影响施工生产的甲方可根据影响的程度和有关证据扣除当月部分月租赁费;
10.2 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1.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确定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1.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甲方伍份、乙方壹份。
11.4合同订立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乙方: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公章) | (公章) |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 号院 30 号楼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 号院 30 号 | 办公地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2.1违约终止
12.1.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7日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a)如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提供租赁车辆。
b)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c)如双方有证据认为对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履行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腐败行为”是指合同双方人员间有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等可能影响合同公正履行的商业贿赂行为;“欺诈行为”是指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谎报事实或制造虚假文件,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例如乙方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侵害对方通过合同获得合理利益的行为。
12.2 破产终止
合同任一方破产或无债务清偿能力时,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不损害或影响另一方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2.3 正常终止:甲乙双方正常履行完毕本合同义务,进入保修期后即行终止本合同。
12.4如果乙方在达到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提供租赁车辆,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合同附件1: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华东租赁站项目文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及结算文件等一切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专业分包工程结算文件签字盖章生效时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
在津(京)办公地址:
专业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合同附件二:七项协议:
项目管理目标及质量管理条例(一)
一、 项目管理目标
1 、 质量目标及方针
质量目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及南京市地方标准;
管理方针:精心施工预防监控 遵规守法 诚信至上
以人为本追求卓越
2 、工期目标
根据整上工程施工的具体筹划,为确保工期总目标的实现,对分阶段工期目标控制如下:按照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配合安装随主体结构进度完成。
3 、安全目标:零事故,零伤亡
4 、文明施工目标:严格执行GB/T*****环境管理标准,遵规守法、保护环境,采取有效环境保护与控制扬尘污染措施,满足天津市有关规定;配合总包达到其环境管理目标。
5 、环境管理目标及方针
管理方针:精心施工预防监控 遵规守法 诚信至上
以人为本追求卓越
管理目标:杜绝环境污染,美化施工周边环境,营建“花园式工地”。
二、 质量标准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严格按照质量检查规范中的列项进行检查,实行质量三检制,国家标准及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三、质量要求
专业分包单位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坚持样板引路,重点是突出“精”和“细”,一是点点处处按规范、标准要求,多方消除质量通病,二是“粗粮细做”,“细粮精做”,以高于国家标准为标准。既强调内部质量,更突出观感效果,最终实现高档次的质量等级。
1、取质量预控措施。专业分包工程质量管理以预控为重点,杜绝死后验尸。
2、 专业分包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报请总包部确认。以保证工程质量在各个环节受控。未建立和完善质管体系的分包不得开工。
3、 分包方进场后十天内要向总包提交质量保证计划书,计划书包括以下内容: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保证措施、关键部位质量的跟踪控制、质量通病的防治等。未能按要求提交计划书的分包方必须停止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自负。
4、 每个分项及重要工序部位施工前,分包方应通过总包向监理报验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施工流程、施工方法、系统试验等,要求与其它专业配合交叉施工办法,劳动力、机具、材料安排、设备、成品供应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
5、 总包专职工程师质检员,在现场巡视发现问题时,有权向分包单位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必要时下发停工罚款单,直至将问题改正为止。
6、 总包专职工程师、质检员将根据分包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对分项工程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再向监理及业主报验。
7、 工程质量报验工作规定了具体的程序,使专业分包在工程质量的报验方面能按照统一的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详见工程选题报验程序流程图。
四、质量奖罚规定
(1)、奖励条例
1、重视质量,不违章指挥,不对抗质量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分项工程一次通过率达到90%以上的奖生产或管理人员200-500元。
2、图纸、工艺标准,施工技术措施操作接受质检人员提出改进意见,分项工程一次通过率达到90%以上的奖施工操作人员和生产人员100-300元。
3、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坚守岗位、严守职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分管区域内不发生质量事故、质量通病得到较好治理,分项工程一次通过率达到90%以上的奖施工队100-500元。
(2)、处罚条例
1、视质量违章指挥,对抗质检人员履行检查任务造成不良后果的生产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2、对不按图纸、工艺标准、质量标准、施工技术措施操作,拒不接受质量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造成不良后果的生产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3、不认真操作,粗制滥造,偷工减料,拒不整改,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生产)操作人员罚100-500元,情节严重从重罚款。
4、不负责任,不坚持原则,发现问题不督促整改,分管区域内经常发生质量事故,发现问题不及时反映的质量检验人员罚款100-400元。
5、一般质量事故,罚分包队1000-5000元,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罚。进场的材料、成品、构件、器材无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合格证,材料质量低劣者,罚有关责任人员100-400元。
甲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二)
工程名称:华东分公司租赁站项目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权责: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乙方进场时有义务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必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对乙方报送的作业区域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和制定的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后监督乙方实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7、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审核乙方报送所有的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9、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临电设置方案,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10、对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
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3、在乙方进场后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6、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乙方权责: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3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300~500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500—800人设三名专职安全员;1000人以上设5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对乙方分包的专业工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报送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7、负责编制所属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8、负责依据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临电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9、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10、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2、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3、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经甲方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4、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5、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6、严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08)97号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管理的通知规定,按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7、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从甲方接收及自行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8、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9、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20、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4、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5、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6、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7、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三、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1、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风险抵押金额度(按合同额):
50万元以内:10% 50~100万元以内:8%
100~200万元以内:6% 200~500万元以内:5%
500~800万元以内:4% 800万元以上:3%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未结算前已扣完,乙方应向甲方再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2-5 万元。
3、工程结束办理完结算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1、按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建二三通(2009)《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及分公司建二三津通(2010)45号《安全生产、消防奖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3、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应此给甲方造成的名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5%给予处罚。
五、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材料管理协议(三)
工程名称:华东分公司租赁站项目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证工程项目材料的有序管理,减少材料的损失,明确职责,分清业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总则:为加强材料管理工作,确实做到科学、合理的使用材料,“确保质量、满足需要、聊低成本”的原则,使材料管理工作做到职责清楚、奖罚分明。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1.1本项目的材料管理主要由甲方物资部,各专业分包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配合材料设备的询价、定货、采购、报验。
1.2材料报验,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的材料主管人员,负责材料的报验工作,材料在进场以前填写报验单,报送样品,进场数量、规格及有关证书(生产厂家资质证书、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进行报验,未经报验通过的材料/构配件不得进场使用,若违章使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00-*****元的罚款,并责令拆除退场。
1.3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24小时内必须向总包申请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报验。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前不得分散到施工现场。报验时带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报验单,由分包单位的工长/材料员及总包专职工程师按报单内容到料场验收合格后再报监理。没有报验或报验没通过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使用,也不得分散到料场以外的地点。并按总包要求做退场或其它处理。
1.4材料堆放管理,总承包部对整个现场的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统一划分,指定各专业分包的材料堆放区域。
各专业分包必须在指定区域分门别类、堆码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
易燃、易爆物品(油漆、稀释剂、氧气、乙炔气等)一律不得在建筑物内储存,必须在总包的指定位置搭设符合要求的库房或者随时随用。
所堆放的材料必须有明显标识,标识牌的制作必须事先征得总包的同意。
1.5材料、设备、机具清单在门卫处登记。门卫为每个专业分包单位设材料、设备、机具台帐,查实登记后放行。
1.6剩余材料、设备、机具出场时,必须到综合办公室开具门证。出门证上注明运出材料、设备、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凡未在进场台帐上登记的材料、设备机具一律视为总包财产不得运出场外。
1.7承包方应设置专职物资管理人员负责与项目业务往来及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
1.8承包方物资管理人员应服从项目物资部的管理。
2、供应管理
2.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送至工地内后,乙方负责卸车、运至乙方仓库货堆料场,并负责保管使用,其余材料由乙方自购。
2.2验收与保管。乙方负责保管其领用的材料,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损失。
2.3由乙方与项目技术、工长、材料、预算按照施工方案共同确定工程周转料具总量,由乙方承包使用。
2.4如乙方超总量使用,自行承担超用损失。
2.5乙方按工程进度提前三天提使用计划给甲方物资部,物资部组织材料进场后乙方当场清点并办理手续。
小型材料
3.1乙方自行采购使用,甲方项目质检、材料对其进行检验,合格方能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必须马上退场。
本协议与合同等效,如以合同发生抵触以合同为准,协议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防火责任书(四)
工程名称:华东分公司租赁站项目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加强防火工作,贯彻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保证在防火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责任关系
施工队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本区与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置专职消防、保卫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防火工作。
责任期间
防火时间为:开工—— 竣工
三、责任目标
建立健全防火组织,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
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工作,提高施工人员防火安全意识,效果明显。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工作措施。
不发生火灾事故和煤气中毒事故。
日常防火管理到位,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资料齐全。
以上各条如若违反后果自负,项目概不负责。
甲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治安、消防、保卫协议书(五)
工程名称:华东分公司租赁站项目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更好的维护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预防火灾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天津市政府消防条例1989年第20号令、1999年22号令、2000年第53号令 、以及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天津市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实行治安消防保卫责任制,以增强施工队伍及职工的自自治、自卫能力,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工程施工现场治安 、消防安全责任书。
现将具体管理工作的责任如下:
甲方责任
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定消防保卫措施方案,并按有关规定报公安、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
定期布置、检查乙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工作,为乙方制定明确的治安、消防责任区域,制定有关全面管理的责任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整改。
负责对乙方治安、消防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负责乙方进场人员的花名册与现场人员是否相符,并协助乙方办理暂住征及其他有关证件。
乙方责任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工程内的治安、消防、保卫工作。
服从甲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和监督,自觉贯彻落实本工程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及市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做好自身职工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乙方必须选派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领导全面负责本队治安、消防工作。
乙方主管负责人必须了解和掌握本队人员情况,外地来人员必须符合天津市相关文件要求,做到手续齐全,情况明确,不得私自招零散三、无组织冒名顶替人员。
经常性的对本职工进行法制、法规和消防等知识培训,要求职工遵守国家和天津市的法律、法规条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乙方主要负责人要会同甲方进行治安、防火安全等方面的入场教育,合格者方可上岗,并将批准注册的职工花名册、照片报甲方存档,以便管理,做到准确无误。
乙方要按天津市要求,向当地派出所申报“暂住证”,办证率必须达到100%。来人注册,走人注销。
乙方注册人员在100人以上,应设立治保小组,有专门负责接受甲方指导,并开展相关培训教育 工作,提高自防、自治、自卫能力,配合甲方进行防范、检查工作,及时处理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等方面发生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严禁使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执行管制、保释、缓刑、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及有过违法行为等人员。
10、杜绝重大案件、治安案件及恶性案件发生;杜绝火灾交通死亡事故;杜绝或减少一般刑事、治安及治安火灾的事故发生,全年刑事案件发生率控制在0.67%以下,职工违法率应控制在职工总数的0.93%以下,并建立具体的治安防范措施。
11、乙方要做好现金及贵重物品的保管,严防被盗,财务要限额存放,并设有严密的存放措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有专人保管,确定责任者,指定保管措施。
12、乙方要做好职工后勤的保管工作,度责任明确,期检查。严禁男女混住、聚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不准留宿未经批准的暂住人员。
13、乙方主要领导为乙方防火负责人,负责本队的防火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施工前要制定出本单位、标段管理措施,直接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检查工作。
14、加强对物资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各分包方必须制定在作业区内油漆、烯料、化工等易燃、易瀑材料的管理措施。
15、加强对本队职工住地的消防和卫生管理,防止各种案件的发生,并配备相应幼小的灭火器材。
16、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规定和制度,严禁在现场楼层内吸烟;使用明火作业,必须申报“用火证”,明确责任人,看火人及灭火措施齐全,配备灭火器。如施工场地变更,需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市劳动局发放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市消防局发放的上岗证),否则违章作业引起的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将由违章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全部承担,并由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追究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17、各队的标段施工层要求自配不少于10个8公斤灭火器材,库房不少于5个灭火器材(干粉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定期检查,保持完好,以备应急使用。各队组织一支义务消防队,按标段大小,一般不少于20人由乙方领导班子组建治保小组,把名单打成正式的表格,报甲方保卫部,由甲方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
18、施工现场宿舍、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煤炉取暖做饭,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大灯泡(100瓦以上含100瓦)和典钨灯照明,严禁私拉电线,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检查审批(要求有书面报告),否则则造成的火灾或煤气中毒事故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施工现场严禁住入,如因搭设临时库房,要求住一人兼保安,必须申报甲方主管部门检查批追,方可塔设和住值班人员。
19、乙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市政府17号令,由乙方法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责任的组织实施,乙方应教育本队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教育面达100%。
20、现场文明施工、文明管理工作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工程内外做到工完场清,不留任何安全火灾隐患。
21、各分包单位所设材料、堆放场地及临时库房,必须由甲方指定不得擅自占用楼内、楼外的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搭设临时库房或影响其他分包队的正常施工。如有需要时给予配合,及时拆除。
22、各分包队进场前,必须到安全、保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磁卡办理费用10元每个,磁卡押金20元/人,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办卡费不再退还,押金在磁卡退回后退还。
23、因违反消防法规,以至发生火灾,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工程项目消防、治安处罚标准:
施工现场楼层内无证、无手续违章动用明火作业处罚100—500元。
施工现场楼层内吸烟处罚100—200元。
非专业焊工违章操作处罚100—500元。
非专业电工操作处罚100—500元 。
私用电炉、电热器、电热毯等物品罚款200—500元 。
现场的一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器具、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许私自挪用、随意损坏,违者处罚100—500元。
偷盗、骗取、哄抢、故意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务、数量较小,除按价加倍赔偿外,另处罚500—1000元 。数量较大者,送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除赔偿医疗费、工资、营养费外,另处罚款500—1000元。
结伙斗殴,寻衅闹事或饯行其他流氓活动,罚款500—1000元。
煽动闹事、制造混乱、非法容留、窝藏、协助违法犯罪分子,并拒不举报,罚款1000—2000元。
聚众赌博、参与卖淫嫖娼、出售传播淫秽物品,罚款500—1000元。
不按市政府要求办理各种证件,冒名顶替,涂改证件,每查出一位罚款100—200元。
由于乙方管理不当,教育不够,发生拘留、逮捕、判刑、劳教现象,对现任单位负责人罚500——1000元。
针对以上各条中鉴于与责任人单位的管理不严有直接连带责任,故对发生以上1、2、3、4、5、12、13条的责任单位同时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发生以上第7、8、9、10、11条的责任单位 同时视情节分别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注:针对以上处罚责任者本人无力支付罚款,一律由乙方单位负责支付,所有罚款必须在通知书下达的3日以内交到甲方主管财务部门,超过期限,则由甲方在当月拨付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同时,对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刑事处罚。
责任书说明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消防监督机关一份。
乙方退场和竣工结算时,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甲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环境保护协议书(六)
工程名称:华东分公司租赁站项目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方针,完成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认证标准要求,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我公司(甲方)承建的华东分公司租赁站项目按分承包合同要求为分承包规定的施工条件。
乙方为机械分包方:
在装卸化学品,特别是装卸化学危险品的分承包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装卸管理的规定;
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碰撞、互相接触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装配限制和混合装运;
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装运化学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
必须办理必备应急措施和方法。
并遵守下述要求:
加强机动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冲洗车辆;
对漏油的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鸣笛;
施工现场有防扬尘飞散的措施。
三、乙方为建筑施工分包方:
分包方(乙方)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建筑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分承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分包方要保护施工周围现场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
分包方要防止或减轻粉尘、振动噪声等对社区污染和危害。
分包方要合理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气物。
建筑工程竣工后,分包方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如果分包方有食堂、生活区,应严格遵守地方的有关规定,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再向外排放。
四、如以上分包方违反上述协议条款,造成的后果由分包方自行承担。五、双方如有其它约定另附。
甲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党风廉政建设协议书(七)
甲方(采购方/发包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供货方/分包方):
物资采购/工程发包项目: 华东分公司租赁站项目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物资采购、分包选用行为,保证物资采购和分包选用的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经协商,甲乙双方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双方的责任
1.1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 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1.3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4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有向其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二、甲方责任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物资采购和分包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2.1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 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 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 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将自己的亲友或关联人介绍到乙方工作。
2.6 不得在家中接待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询访。
三、乙方责任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物资采购和分包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3.1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
费、感谢费等。
3.2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 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5 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其他物
品。
3.6 不得接受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
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
3.7 不得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家里询访有关事项。
3.8 乙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在物资采购或分包管理中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
查实,甲方有权终止物资采购或劳务合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
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违约责任
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一经查实,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一经查实,乙方监督部门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取消其合格供货商(分包商)资格。
4.3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如有索贿或变相索贿,经乙方检举查处核实后,甲方将视情况给与被索贿金的1-3倍款额作为奖励(此款由当事人承担)。
4.4 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协议书有效期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时止。
六、协议书份数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 日 年 月 日
机械确认单
机械结算确认单 | |||||
序号 | 使用日期 | 机械型号 | 机械台班 | 吊装货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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