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消化疾病防控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剑川县消化疾病防控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剑川县消化疾病防控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剑川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剑川县消化疾病防控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欢迎具有相应服务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剑川县消化疾病防控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TPJC-2022-C080
三、招标采购内容:采购需求如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是否进口 |
1 | 电子胃肠镜(高清胃镜) | 1 | 套 | 是 |
2 | 1 | 套 | 是 | |
3 | 超声内窥镜图像处理装置 | 1 | 套 | 是 |
4 | 内镜一体化清洗消毒中心及其他配套设备 | 1 | 批 | 否 |
5 | 全自动便潜血分析仪 | 1 | 套 | 是 |
6 | 消化内镜电外科工作站 | 1 | 套 | 是 |
7 | 数字病理切片扫描仪 | 1 | 套 | 否 |
8 | 组织脱水机 | 1 | 台 | 否 |
9 | 麻醉机 | 1 | 台 | 否 |
10 | 高频肛肠治疗仪 | 1 | 台 | 否 |
合计 | 1100.00万元 |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90日历天内交货及完成全部的现场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预算价:1100.00万元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8.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2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如为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覆盖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8.3针对进口产品:非制造商需具有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或制造商出具的长期代理经销协议 (a.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并且制造商对所作的所有承诺负完全责任。b.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
8.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九、招标文件发售的地点、时间及方法
9.1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9.2领取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原件进行查验并提供复印件一套进行存档: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2)投标单位须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9月至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022年新成立企业不用提供)
(4)投标单位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9月至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022年新成立企业不用提供)
(5)针对进口产品:非制造商需具有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或制造商出具的长期代理经销协议 (a.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并且制造商对所作的所有承诺负完全责任。b.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的无需提供);
(8)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9.3领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时间:
(1)现场领取时间: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8:00 时至11:30 时,14:00时至17:30 时。
(2)领取地点: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楼业务部303室(大理市下关镇北区大关邑村三社);
(3)采购文件收取费用明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十、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0.1开标时间:2022年6月6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10.2开标地点: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
十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代理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概不负责。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剑川县中医医院
采购人地址:剑川县金华镇环城北路65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72-*******
代理公司: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公司地址:大理市下关镇北区大关邑村三社
联系人:施女士、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621、0872-*******
日期:2022年5月15日
标签: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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