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办事处房管所等改造招标公告

海丰办事处房管所等改造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1、上海海丰居民服务有限公司海丰办事处房管所等改造项目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上海海丰居民服务有限公司海丰办事处房管所等改造项目工程

2.2 工程地点:大丰市海丰农场境内

2.3 工期要求:45个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

2.6 本项目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2月15日

2.7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额(万元)

1

上海海丰居民服务有限公司

海丰办事处房管所等改造项目工程

原旧平房及周边环境改造、社区菜场建设及梅园房屋修缮

约150

3、投标人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 三 级及以上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授权委托书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7)专职安全员考核合格证书(C类)原件及复印件;(8)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9)上述人员的2014年1月以来(不少于6个月)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经办人按招标公告“第4条”的要求携相关资料于“2014年10月8--12日”前正常工作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报名。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海丰居民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兴德 联系号码:********808

联系地址:上海海丰居民服务有限公司市容市政科

招标代理公司: 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秋云 联系电话:157*****879****-********

联系地址:大丰市银杏湖公园1#302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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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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