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李市镇新城村道路及广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沙洋县李市镇新城村道路及广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沙洋县李市镇新城村道路及广场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沙洋县李市镇新城村道路及广场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沙洋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y.hbncp.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E420*****840********

1.2计划备案号:沙财采计【2022】335号

1.3项目名称:沙洋县李市镇新城村道路及广场工程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预算金额:*******.66元;

1.6最高限价:******.57元(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1.7采购需求:沙洋县李市镇新城村道路及广场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①广场部分:院内及门前场地硬化;新建文化墙及透视围墙;砖砌盖板沟。②新建道路长400m,宽4.5m;原3.5m宽道路扩宽至5.5m,长1300m;新建φ300*3m过路涵:50处;新建φ600*3m过路涵:2处;道路两侧栽种桂花1700棵。

1.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完工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1)投标人应在2022年05月31日14时30分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采购项目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②信息安全产品:根据《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2021年版)》,支持该目录内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参与。

③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④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⑥创新产品。纳入《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享受支持政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声明;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相应证书;上述人员近一年内社保证明;

③供应商及其项目配备人员必须录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

④供应商具有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⑤供应商具有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截图);

⑦近三年内没有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记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信用中国”或“企查查”网站查询截图);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2年05月16日08时30分至2022年05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2方式:沙洋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y.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投标人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投标人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

售价:免费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开始时间:2022年05月21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

4.2截止时间:2022年05月3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4.3地 点:通过沙洋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y.hbncp.com.cn)进行上传递交。

五、开启时间

5.1时间:2022年05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2022年05月31日14时30分至2022年05月31日15时00分之间进入沙洋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y.hbncp.com.cn)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洋县李市镇新城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沙洋县李市镇新城村

联系方式:137*****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沙洋宇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沙洋县红星佳禾国际商贸城14幢108

联系方式:0724-*******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义萍

电话:07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及广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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