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物资、设备一批--竞争性谈判公告
疫情防控物资、设备一批--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疫情防控物资、设备一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濂路8号金濂苑写字楼(栋)4(层)4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1.1 项目编号:QSZB-2022-03
1.2 项目名称:疫情防控物资、设备一批
A包:干雾式过氧化氢消毒机等一批疫情防控设备采购
B包:医用防护口罩等一批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 预算金额:人民币319.81万元(其中A包:人民币219.80万元;B包:人民币100.01万元)。(注:报价超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1.5 采购需求: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6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7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20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履约能力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本公司2021年7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本公司2021年7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供应商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息,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需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若存在失信记录,则投标无效);
(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需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须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
六、在本公司报名、购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并按时缴纳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回单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能证明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是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的相关证明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所投设备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所投设备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生产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所有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2.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供应商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其他: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3.获取采购文件3.1 时间:2022年05月16日至2022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濂路8号金濂苑写字楼(栋)4(层)402(号)
3.3 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提供本单位公章的合法证明(刻章许可证或印章备案证明或公章为企业注册地公安机关备案的合法有效印章证明材料)原件核查。
(3)所投设备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所投设备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生产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所有证件需在有效期内(证件原件核查)。
(4)法人前来报名,需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人员前来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中须明确报名项目名称及所报名的包号),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核查。
3.4 售价:300.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外)。
3.5 各供应商可就本项目上述标包中的2个标包进行响应,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包.
4.响应文件提交4.1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3(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开启5.1 时间:2022年05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3(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响应保证金A包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金额:1000.00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2年05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保证金用途:疫情防控物资、设备一批保证金QSZB-2022-03(A包)(如供应商无法备注保证金用途全部信息,可简写项目名称,但必须写全项目编号及包号);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形式:基本户转账,不接受现金,支付到指定账户:
户名:海南琪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甸五东路支行
B包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金额:1000.00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2年05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保证金用途:疫情防控物资、设备一批保证金QSZB-2022-03(B包)(如供应商无法备注保证金用途全部信息,可简写项目名称,但必须写全项目编号及包号);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形式:基本户转账,不接受现金,支付到指定账户:
户名:海南琪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甸五东路支行
8.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
9.项目询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址:海南省保亭县宝亭大道北侧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琪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濂路8号金濂苑写字楼(栋)4(层)402(号)
联系方式:187*****7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87*****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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