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部中央空调、锅炉及厨房设备等购置安装招标公告

武装部中央空调、锅炉及厨房设备等购置安装招标公告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 中国人民解放军山西省灵石县人民武装部 的委托就灵石县武装部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空调、锅炉及厨房设备等购置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灵政采【2014】100号

二、项目名称:灵石县武装部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空调、锅炉及厨房设备等购置安装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1 、第一包:室内中央空调设备;室外机4台、室内机67台、钢管2740公斤、保温 5650米、制冷剂 240kg 、UPVC冷凝水管(含保温) 4560米等;

第二包:锅炉及辅机设备;2T燃气热水锅炉1台、燃气燃烧器1台、控制柜1台、燃气余热回收装置1台、全自动软水器1台、板式换热器1台、全自动定压补水装置1套等;

第三包:办公家具;办公桌26张、写字桌80件、文件柜28件、办公椅子119把、椅子313把、沙发108件、圈椅茶几80套、升降器51件、会议条桌76张、条桌31张、货架40组、密集柜48组、更衣柜139组等;

第四包:厨房设备;灶间拼台5台、双炒双温灶2台、海鲜蒸柜1台、单眼电磁炒灶1台、保险工作台4台、四层货架10台、单眼大锅灶2台、四门冷柜2台、双层工作台6台、四格保温售饭台3台、四门保洁柜4台、排烟系统1套、主食自助餐炉12台等;

第五包:办公及生活用电器;办公电脑59套、笔记本电脑14套、多功能一体机1台、电话机167个、高清摄像机1台、碎纸机17台、电视机57台、视频干扰器64个、淋浴热水器91台等。

2 、交货安装时间及地点:乙方必须在 签订合同后15天内 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货安装调试地点:甲方指定。

五、资质要求:

(一)、报名时每包 必须携 带(除法人身份证外)的以下 证件原件,并留 加盖 投标人公 章全部证件的复印件 2 份 :

第一包:室内中央空调设备

1 、法人身份证;

2 、 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营业执照( 营业范围必须载明所有采购的货物 ) ;

5 、税务登记证;

6 、 经销商提供生产企业对 本项目 的产品授权书;

7 、 投标人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8 、投标人近三个月纳税记录。

第二包:锅炉及辅机设备

1 、法人身份证;

2 、 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营业执照( 营业范围必须载明所有采购的货物 ) ;

5 、税务登记证;

6 、锅炉制造安装许可证B级以上(含B级);

7 、晋中市燃气器具气源适配合格证;

8 、投标人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9 、投标人近三个月纳税记录;

第三包:办公家具

1 、法人身份证;

2 、 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含5000万)的生产企业, 营业范围必须载明所有采购的货物 ) ;

5 、税务登记证;

6 、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 、投标人须具有ISO1402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8 、投标人须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 、投标人须具有ISO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

11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2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二期);

13 、投标人须具有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证证书;

14 、投标人须具有劳动保障年审合格证书等;

15 、投标人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16 、投标人近三个月纳税记录。

第四包:厨房设备

1 、法人身份证;

2 、 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含5000万)的生产企业, 营业范围必须载明所有采购的货物 ) ;

5 、税务登记证;

6 、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 

7 、投标人须具有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8 、投标人须具有GB/T28001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9 、投标人须具有电加热设备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10 、投标人须具有燃气灶类设备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11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以上灶具检测报告;

12 、晋中市燃气器具气源适配合格证;

13 、投标人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14 、投标人近三个月纳税记录。

第五包:办公及生活用电器

1 、法人身份证;

2 、 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营业执照( 营业范围必须载明所有采购的货物 ) ;

5 、税务登记证;

6、 信息产业部颁发的 计算机 “系统集成资质” 二 级以上 ( 含 二 级 );

7 、经销商提供生产企业对 本项目 的主要产品授权书(主要产品:电脑);

8 、 投标人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9 、投标人近三个月纳税记录。

(二)、 开标时投标人每包必须单独携带 (除法人身份证外的) 证件原件供评委审核,如缺项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4年10月9—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天石大厦西九层)。

七、标书售价: 每包300 元(售后不退) 。

八、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 2014 年10月24日 下午 17 :00前以转帐方式 交保证金 第一、五包:3万元,第二、四包:1万元,第三包:10万元 到指定帐户(不接受现金或投标单位以外账户的资金),以银行出具进帐单为准,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九、付款方式: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在一年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时全部付清。

十、 开标时间 、地点 : 2014 年10月29日 上午8:30投标人报到,9:00准时开标, 逾期 不 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开标地点:为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天石大厦西三层)。

十一、若

十二、对本项目的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地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层

邮政编码:031300

联系电话:****-*******(兼传真)

联 系 人:郭先生、师女士

委托方联系人:惠助理153*****854

汇款地址: 户 名: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石新城支行

账 号 6300 1105 2011 979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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