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液滴颗粒分析仪招标公告
单液滴颗粒分析仪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单液滴颗粒分析仪
二、招标编号:S*******
三、招标人:苏州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904室
邮编:215021 传真:****-********
联系人:张洁 电话:****-********,********
电子邮箱:jzhang@suda.edu.cn
技术联系人:傅老师 电话:****-********,188*****982
电子邮箱:nan.fu@suda.edu.cn
四、招标货物品名、数量及主要性能参数要求
单液滴颗粒分析仪 1套
该设备主要用于监控一颗单液滴在可控对流环境中的干燥过程。要求可以实现对液滴干燥动力学参数的精确测定,以及观测并记录液滴在干燥与溶解过程中的形貌变化。主要由空气处理设备与液滴干燥设备两部分组成,具体要求如下:
1.空气处理设备要求具备对进气进行除湿、控制并测量流速及加热功能,使进入干燥室的气流成为具有可控湿度、流速、温度的气流,并在干燥室横截面上呈均一分布。
(1)空气湿度<0.1 kg/kg;
(2)温度范围在室温至150°C之间,精确到±0.5°C,采用PID控制器;
(3)具有过热保护功能;
(4)流速范围在0.25-1.5 m/s;质量流量计精确到±1L/min;
*(5)气流经分散后,稳定通过干燥室。
2.经过空气处理设备所得到的平稳气流进入干燥室对单液滴做干燥。液滴干燥设备部分可处理大小为1-8μl的液滴,包括纯溶剂液滴及含有溶解相或分散相的溶液液滴。在干燥过程中可实现对所干液滴的重量变化、温度变化与直径变化的精确测量。
**(1)液滴重量的测量精确到 ± 0.2 mg;
*(2)液滴温度的测量精确到 ± 0.5°C;具有在线记录功能;
(3)液滴直径的测量精确到 ± 0.1 mm;
(4)能实现对干燥过程中液滴形貌变化的实时监控与记录。
3.配置要求
(1)空气处理设备 1套
(2)液滴干燥设备 1套
(3)摄录液滴干燥过程的微距摄像设备 1套
4.售后服务
提供安装、培训服务,质保不少于一年。
五、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技术参数、配置及整体综合性能分(50分)
1.技术参数及配置(35分)
以投标人提供的能直接反映该产品技术参数的彩页或产品说明书等作为主要评标依据,其他情况由评委会专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判。
(1)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标注“**”技术条款要求(偏离)、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明确、缺漏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2)所投标产品多项参数偏离招标要求,或参数偏离超出用户教学、科研可接受范围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可作为无效投标。
(3)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标注“*”技术条款要求(偏离)、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明确、缺漏项的,每处扣3分。
(4)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未标注“**”和“*”技术条款要求的(偏离)、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每处扣1分。
2.综合性能情况(15分)
(1)所投产品性能参数优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要求情况(评委会认为超出指标有意义的)(5分)。其中优于标注“*”项的,每处加2分,其它优于项每处加1分。
(2)所投产品主要部件情况(7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列所投产品所使用的主要部件生产厂家、品牌、型号等情况进行比较后综合评定。
(3)所投产品的市场反馈情况(3分)。如所投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同行业为主)、现有用户的反馈情况以及标注使用所投产品发表的高水平论文情况等综合评定。
(二)价格分(35分)
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35分;
2.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分。
(三)综合商务(15分)
1.投标人综合实力(4分)
1.1注册资本(2分);
1.2财务状况(2分)。
2.售后服务与培训情况等(8分)
2.1质保期(5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每增加一年质保期加2分。
2.2服务、技术支持与培训承诺情况(3分)
根据投标文件的相关承诺,在苏州周边地区设置服务网点情况、服务响应时间以及现有用户对产品售后服务情况反馈等综合确定。
3.其它(3分)
3.1投标文件质量(1分)。根据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等情况综合评定。
3.2其它优惠措施等(2分)。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在招标文件要求范围以外,评委会认可的具体的、实在的优惠措施。
六、货物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及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商务要求,按照《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第22条中的要求执行。
七、招标文件价格:标书每份人民币300元(可投标时交纳),售后不退。
八、投标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10月23日下午17:00止。请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单位务必在此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格式见附件)送达或传真至招标人处。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9日8:30。各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认真阅读《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和本招标公告,完全了解并接受其所有条款及要求。并在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一式8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7份)送达招标人处。
十、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9日8:30 。
十一、未尽事宜,按《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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