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课题招标公告
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课题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度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课题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26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X-*********
项目名称:2022年度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课题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全面梳理我省和各地城镇化发展情况,分析山区26县城镇化发展特点和问题,研究提出我省共同富裕与新型城镇化与内在联系的理论体系,探索构建针对全省、城市、和山区26县新型城镇化发展指数指标体系,形成分类指导的政策建议,浙江共同富裕新路径和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备注: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全面梳理我省新型城镇化历史与现状,分析当前城镇建设中文化领域存在的问题、挑战与诉求,解读新时期城镇文化塑造对助推我省更高质量城镇化的重要意义。在参照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和发展目标的基础上,研判发展趋势,理清新型城镇化文化诉求、发展路径,设定目标任务,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与建议。
备注: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全面建成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实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建设美丽浙江大花园要求,我省亟待开展城乡建设领域全面绿色转型发展研究。课题一是研究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探索研究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有关技术和政策体系,以及绿色建材的应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建筑垃圾减量化等绿色建造途径,比较国内外零碳建筑相关政策体系,学习借鉴国外和其他省市的先进做法经验,对我省加快绿色建筑和零碳建筑发展提出对策建议;二是研究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梳理我省市政公用事业包括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城镇燃气、城市道路五个行业的发展数据,总结分析典型案例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提高城乡基础设施效率和绿色、智能、安全水平的对策建议。
备注: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围绕“构建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传承评估关键技术”的总体目标,对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情况开展调研,制定调研清单,总结国内外评估理论方法,摸清研究对象保护传承现状,明确保护内容与目标;建立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传承评估技术路线,研究形成面向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评估-反馈机制;在省内试评估实践基础上,总结形成保护传承评估技术导则,以在全国推广应用。
备注: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开展“住建大脑”体系设计及系统框架研究,构建“住建大脑”总体框架体系、数据资源建设体系、业务支撑体系、应用场景体系、智能研判体系、产业链关键画像体系等六个体系,编制《“住建大脑”建设总体方案及建设指南》《“住建大脑”数据中枢建设方案》《“住建大脑”算法模型库建设方案》《“住建大脑”应用场景建设方案》《“住建大脑”智能研判建设方案》《“住建大脑”产业链关键画像建设方案》。
备注: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分析浙江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研究全省住房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形成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思路和建议,加快构建浙江省高质量的住房制度体系。
1.全面梳理我省和各地房地产调控政策,分析总结各地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分类提出促进浙江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稳定房地产投资,促进住房供需基本平衡、保持地价房价保持的对策建议。就城镇住房水平和状况,重点是人均住房面积、房价与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等情况,开展与其他国家、全国及其他省(市)的对比研究,提出持续提升我省居民居住水平、推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浙里安居”品牌的意见建议。
全面梳理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住房制度改革发展的政策制度建设、落实情况,全面回顾总结经验做法和成绩,系统分析当前我省住房制度发展现状、住房问题及原因,了解地市在落实住房机制方面进行的实践探索,探索提出新时代符合我省实际、有利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的住房新政策制度体系和推动我省住房制度改革的重点方向。
备注: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对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和《浙江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找准未来五年我省新型城市化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战略着力点。全面梳理新型城市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联系,从理论层面研究提出共同富裕背景下新型城市化的新内涵和提升城市化质量的新路径。结合我省城市化发展趋势和规律,研究谋划一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政策、重大改革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2022年底前完成结题;标项 7,2022年11月完成结题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6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http://zfcg.czt.zj.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5月26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http://zfcg.czt.zj.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html)。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html),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委托采购-操作流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9W1BtGwBFdiHxlNduoxZ/KeoB1G0BkjoVoiMybA8V)。
4、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上依法提出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
地 址:杭州市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恒铭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朱静
质疑联系方式:189*****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一期4栋601
传真:0577-********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海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毛贵花
质疑联系方式:139*****79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标签: 课题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