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业部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社会事业部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4HYG10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度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社会事业部业务外包项目已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采购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为四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标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服务范围
服务周期
1
绿化维护一标段
厂前区
绿化养护
2014年度
2
绿化维护二标段
厂前区
绿化养护
2014年度
第二部分:
标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服务范围
服务周期
3
厂前区停车场保洁三标段
厂前区
保洁、清雪、看护
2014年度
4
厂前区停车场保洁四标段
厂前区
保洁、清雪、绿化养护等
2014年度
第三部分:
标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服务范围
服务周期
5
河湾子培训基地物业管理五标段
吉林河湾子
看护、维护
2014年度
第四部分:
标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服务范围
服务周期
6
工企用房日常维护六标段
集团本部工企房
设施维护
2014年度
2.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己落实。
2.3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部分:社会事业部2014年度绿化维护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1.2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近三年园林绿化工程类似业绩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具备相应的清扫保洁作业能力,且作业条件必须符合招标人的要求。
3.1.4 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第二部分:厂前区停车场保洁
3.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2 投标人具备相应的清扫保洁作业能力,且作业条件必须符合招标人的要求。
3.2.3 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第三部分:河湾子培训基地物业管理
3.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3.2 投标人具备相应的清扫保洁作业能力,且作业条件必须符合招标人的要求。
3.4 第四部分:工企业用房日常维护
3.4.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4.2 投标人具备相应的清扫保洁作业能力,且作业条件必须符合招标人的要求。
3.5 其他要求
3.5.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多 个标段投标,但每部分只允许中 1 个标段。
3.5.3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5.4 拒绝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10月9日至 2014 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达街987号安达大厦三楼)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10月29日9时00分,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1266号新碧丽湖洒店1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各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采购部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郭奂明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皓月大路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联系人:焦媛媛 张多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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