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屠家村路面改造工程II标的招标公告-2022-05-1614: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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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屠家村路面改造工程II标的招标公告信息发布时间: 2022-05-16 14:30:36 次

受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屠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屠家村路面改造工程II标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

1、发包内容:

本项目位于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屠家村,主要建设内容:在原土路基础上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约594m²(长约129m,宽4.6m),钢筋混凝土管约141m,HDPE双壁波纹管约127m,新建窨井14座,雨水口4座,内径40*1125px排水沟长约6m,本工程绿化栽植面积约207m2,其中乔木灌木种植约34株等工程内容。项目预算价为******元,发包价为******元[总价下浮10%,非竞争性项目费用4558元(含税金)未下浮]。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2、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2.1竞包人资质:

①竞包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竞包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竞包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竞包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具体以开标当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2.2其他要求详见竞包须知及前附表。

2.3竞包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其他要求

①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竞包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②竞包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③竞包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④本次招标竞包人不得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投标资格的情形。

⑤竞包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具体以竞包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6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4、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根据《宁海县政府(国有)投资小型工程项目电子交易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项目发包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邀请30家录入电子交易系统的施工单位参加竞标,潜在的竞标人在确认接受邀请后即可获取发包文件,并参加竞标。

5、竞包文件的递交:

5.1竞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5月23日14:00 时止,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所有竞包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竞包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海县小型工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

5.2 逾期上传的竞包人,发包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屠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屠家村

联系人:屠先生

联系电话:135*****999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中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9号三楼

招标代理人:温州中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旭辉 李利丽 王海清

联系电话/传真:057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面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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