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中心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咸阳市中心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咸阳市中心医院新增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项目

2、建设单位:咸阳市中心医院

3、建设地点:咸阳市人民东路78号

4、验收监测单位:陕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5、项目概况:咸阳市中心医院位于咸阳市人民东路78号,根据医院发展需求,需要增加非密封放射性核素乙级工作场所,按照相关规定,我院于2015年委托陕西科荣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咸阳市中心医院新增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6月18日陕西省环保厅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陕环批复〔2015〕282号)。其中射线装置在2016年1月27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对其进行了验收(陕环批复〔2016〕40号),剩余部分核医学科本次验收。我院《辐射安全许可证》于2017年8月进行了变更及换证。我院已根据环评要求和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环评批复意见对该项目进行了整改,现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运行正常。

2017年12月10日,我院组织召开了咸阳市中心医院新增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此次竣工验收项目为核医学科。验收组听取了我院和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关于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情况和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机房建设项目辐射防护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对我院在环境保护措施方面给予肯定。经过现场检查,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环境管理体系基本建立,设施运行正常,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经验收组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和辐射防护措施。验收组建议该项目在核实、完善部分工作后,按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续工作。截止12月15日,我院根据验收组建议和要求,已完成验收意见中的全部整改内容。

二、主要防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1、核医学科划定了监督区、控制区,并在核医学区域地面上张贴人员走向图,注射室与候诊室、检查室分开;放射性药物外配备有专用防护容器,注射工作人员配备铅防护服,并在专用铅防护注射台后操作,ECT在专用机房内检查,机房安装有铅防护门和铅玻璃观察窗口;候诊室外设置有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项目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放射性废水和固体放射性废物收集后按环评要求衰变处理。

2、我院配备了相应的辐射监测设备和剂量报警仪器;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了个人剂量仪,进行了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了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年度体检档案。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我院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咸阳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郭云飞

联系电话:153*****308

电子邮箱: *********@qq.com

联系地址:咸阳市人民东路78号

邮编:******



咸阳市中心医院

2017年12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核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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